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第一,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比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第二,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其中,“金融工具组合”是指金融资产组合,比如企业基于其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将某些金融资产进行组合从事短期获利活动。对于组合中的金融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属于衍生工具,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大于零,应将其相关变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对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偿债义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偿还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该金融资产不满足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条件的,企业仍可在符合某些特定条件时将其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www.xing528.com)
通常情况下,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企业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一,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该条件的目的在于通过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消除可能出现的“会计不配比”现象。如金融企业的某金融资产与某金融负债密切相关,该企业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与之相关的金融负债却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从而出现“会计不配比”的情况。所以,如果该金融企业将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就能够避免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第二,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条件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风险管理或业绩评价。如某证券投资基金采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方式进行投资策略,每日需要以公允价值对该组合进行评价,并且在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文件中已经载明以公允价值进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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