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违约
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当事人违约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
1.发包人违约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占道等申请批准手续。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
(7)组织有关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承担有关费用。
(9)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可以将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义务,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或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竣工结算价款等,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人违约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未能履行各项义务、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规定的质量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的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www.xing528.com)
(二)工程师不当行为
(1)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有误。
(2)工程师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指令、批准、图纸或未履行其他义务。
(3)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进行不合理的干预,对施工造成影响。
从施工合同的角度,工程师的不当行为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三)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事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程度的风、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四)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指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或有矛盾,合同中有遗漏或错误。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内容不相一致时,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的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解释时,按争议约定处理。
由于合同文件缺陷导致承包商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发包人应给予补偿。
(五)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表现形式由设计变更、追加或取消某些工作、施工方法变更、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等。
(六)其他第三方原因
在施工合同履行中,需要有多方面的协助和协调,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会给工程带来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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