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招标采购制度中,公开原则贯穿于整个招标投标的全过程,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程序应当公布于众。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须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应当明确资格审查的标准,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有透明度,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信息公布于众,以便招引投标人作出积极反映。在招标采购制度中,公开原则贯穿于整个招标投标的全过程,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程序应当公布于众。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须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应当明确资格审查的标准,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机会都是平等的,所有的投标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要一视同仁,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www.xing528.com)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要求客观地按照事先公布的条件和标准对待各投标人。招标人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评审和比较。总之,公正原则是指对待所有的投标人的条件和标准要公正,只有这样,对各投标人才是公平的。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交易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的道德准则。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义务。另外,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维持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以及当事人权益与社会权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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