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土地使用费:建设用地必备费用及合作签约须知

土地使用费:建设用地必备费用及合作签约须知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使用费即为获得建设用地而支付的费用。它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要签约,明确使用者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和对土地所有者应承担的义务。

土地使用费:建设用地必备费用及合作签约须知

土地使用费即为获得建设用地而支付的费用。它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其总和一般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20倍,土地年产值则按该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其内容包括: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3~6倍,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时,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菜地的,每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地每亩年产值的2~3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地单位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及征地管理费等。县、市土地管理机关从征地费中提取管理费的比率要按征地工作量的大小,视不同情况在1%~4%幅度内提取。

(5)征地动迁费。内容包括征用土地上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贴费,拆迁管理费等。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内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城市迁建补偿费,库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管网、水利等的恢复、迁建补偿费,库底清理费,防护工程费,环境影响补偿费用等。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内容包括:

(1)国家是城市土地的唯一所有者,应分层次、有偿、有限地出让、转让城市土地使用权给用地者。

1)土地出让的第一层次。由城市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用地者,该层次由城市政府垄断经营,出让对象可以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外商。

2)土地出让的第二层次及更下层次的转让则发生在土地使用者之间。(www.xing528.com)

(2)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方式有协议、招标、公开拍卖。各用地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应获得平等竞争机会,不同的方式之间竞争强度各有不同。

1)协议方式。由用地单位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双方洽谈具体地块及地价。该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以及需要减免地价的机关、部队用地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

2)招标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用地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市政府根据投标报价、所提供的规划方案以及企业的信誉等综合考虑,择优出让。该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

3)公开拍卖。是指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由申请用地者叫价应价,价高者得地。适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

(3)在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时,政府对地价不做统一规定,但应坚持以下原则:

1)地价对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

2)地价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3)地价要考虑已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

(4)关于政府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各地可根据时间、区位等各种条件做不同的规定,一般可在30~99年之间。按照地面附属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来看,以50年为宜。

(5)土地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要签约,明确使用者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和对土地所有者应承担的义务。

1)有偿出让和转让使用权,要向土地受让者征收契税

2)转让土地如有增值,要向土地转让者征收土地增值税

3)在土地转让期间,国家要区别不同地段、不同用途向土地占用者收取土地占用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