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技术用户,也是创新主体。该模式以大型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为中心,通过企业科技方面的资金投入,吸纳科研院所参与企业技术创新,这一方面能培养和带动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合作联盟”是合作经济平台,通过这个平台,科研院所把综合试验站设在企业,提炼关键核心技术,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使企业获取科技信息、成果的能力大大增强。
“合作联盟”的运行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可改变科技人员片面追求论文、专利的状况,让科研更加符合实际,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并可优化科技项目的选题、立项机制。过去“同行是冤家”,科技人员之间是竞争关系,很少合作。有了“合作联盟”的企业资金投入之后,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门、行业的科技人才聚集在一起,形成创新合力。为解决联盟难联、或是盟而不联问题,这种模式的运行需要市场中介从事科技产权交易、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以知识、技术、经验、资金和信息为服务要素,帮助科技人员以出售、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与企业开展合作,推动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www.xing528.com)
科研院所加盟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是贴近产业的创新,通过成果转让、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得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建立科技促进经济、经济催生科技的双向循环机制。这种模式主要是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采用科研院所的各种优良品种和先进的种植或养殖技术,向其基地成员(社员)推广;成员通过对技术的成功采用增加收入,主要适用于农产品种植、农产品加工、储存技术创新。例如,板栗种植及加工是罗田县一大支柱产业,但近年来品质下降、综合效益不高。为突破板栗产业发展的瓶颈,罗田县依托湖北华丽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了板栗种植及加工科技创新基地,该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配备科研设施,并与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科院、湖北省林科院建立密切的合作联盟关系,研究开发了板栗病虫害综合防治、平衡施肥、整形修剪、低产林改造等技术,在罗田县各乡镇全面推广该技术,新建板栗无公害标准化种植基地2个,扩大种植面积667公顷,带动板栗大户1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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