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用规划而不是用计划指标管地的做法,将城乡建设用地全域增减挂钩试点,先在武汉城市圈内推广,然后再伺机逐步推广到全省所有乡镇,以此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探索将“三权分置”的做法迁延到增减挂钩政策中。具体办法就是将现行征地模式下的“征一留十”的做法变为征多少留多少的做法,道理如同农民的承包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承包权长期归农户,经营权放活流转。这样,在增减挂钩中,建新区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地处建新区的农村集体则拥有类似于承包权的终极使用权和类似于经营权的流转使用权。增减挂钩的操作演变为由用地方向拆旧区的农村集体购买周转指标,落地时向建新区的农村集体交纳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只收取相应的土地税收。这种做法的好处有:(1)拆旧、建新、复垦等所有建设资金全部由供地方、落地方、用地方的各个市场主体按规划自主进行,政府只需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就行;(2)在地方政府债务高企的压力下,政府不用再以地融资、负债开展增减挂钩工作;(3)可以与将来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改革直接衔接。(www.xing528.com)
三是探索设立“扶贫地票”促进经济发达县市对贫困县市的精准扶贫。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以在省域范围内使用,这突破了现行政策不得跨县使用挂钩指标的限制。湖北省共有28个贫困县(市、区)符合指标交易条件,建议可借鉴重庆地票的做法,对这28个县市区设立“扶贫地票”,将特困地区产生的地票,通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招拍挂给湖北省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经济发达地区,既可以解决发达地区的部分建设用地指标和缓解特困地区就地挂钩的资金筹措压力和困难,又可以实现对贫困县市的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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