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放开农村土地自由处分权限制:修订相关法规

放开农村土地自由处分权限制:修订相关法规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处分权是对既有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为引导和鼓励稳定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土地流转需要高度重视“转让”这种形式,修订《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规中不合理的规定的时机已经成熟。一是放开对农民承包权转让的限制。二是放开农村土地流转身份限制,允许土地对本集体组织成员之外的投资人开放。只有放开农民股权转让限制,才能使农民股权实行市场化配置。

放开农村土地自由处分权限制:修订相关法规

处分权是对既有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目前占我国农村劳动力总数47%的2.7亿农民工处于“两栖”状态,既在城镇就业,又拥有一份承包地;到2020年,还有约1亿农村人口进城,这将持续增加一大批“有地市民”。为引导和鼓励稳定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土地流转需要高度重视“转让”这种形式,修订《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规中不合理的规定的时机已经成熟。一是放开对农民承包权转让的限制。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支持引导”的字眼,将消除地方政府对农民退出农地承包权的思想束缚。目前,农民工长年举家外出的情况越来越多,应建立农户有偿退出集体土地制度,完善土地的补偿机制,当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土地时,应允许其在集体内部按市场交易规则获取收益。这既可以让留在农村的农民种“更多的属于自己的地”,直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尤其是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又可以使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为农民工的市民化创造资金条件。二是放开农村土地流转身份限制,允许土地对本集体组织成员之外的投资人开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土地经营权应在市场上自由流转,法律和相关政策不再设定禁止性规定。这将有助于打破土地流转的地域性,有利于吸引外来资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放开农民股权转让限制。湖北省没有进行二轮延包的村约有1600个,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已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为273个,正在进行改革的三村数为148个。只有放开农民股权转让限制,才能使农民股权实行市场化配置。(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