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1987年国务院确定首批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区后,各地纷纷探索试行。新世纪以来,湖北省各地稳步推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引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变革持续推进,为新形势下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了创造性探索。
从农村集体土地全面推行家庭承包制,到乡村集体企业全面实行市场化改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主要实现形式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在20世纪后二十年成功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极大解放了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在集体所有土地尤其是集体统一经营的这块土地上长出了数量可观的资产和收入,引致了模糊集体产权制度与集体收益合理分配的尖锐矛盾,严重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客观上要求变革集体产权制度,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自1987年国务院确定首批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区后,各地纷纷探索试行。20世纪80年代在深圳、广州出现了“横岗模式”和“天河模式”,其目的是通过清查资产、股权设置的方式,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明确集体资产产权,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受到集体资产的收益权。90年代,北京、南海与江浙一带逐步开展改革工作,2000年后改革向全国推进,截至2013年底,在全国58.7万个村和497.2万个组中,已有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经量化资产4362亿元,累计股金分红1563亿元,仅2013年当年分红将近300亿元。新世纪以来,湖北省各地稳步推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引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变革持续推进,为新形势下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了创造性探索。(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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