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方是加盟项目的受益方,处事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在合作中积极配合,努力成长,将加盟品牌发扬光大。
(一)维护品牌价值
加盟人有责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维护提升加盟项目的品牌价值。加盟商首先不能做有损品牌形象的事,例如不卖假冒伪劣商品,不克扣顾客应获得的服务,不随意抱怨总部的品牌或服务;加盟人有义务维护特许品牌价值,在其价值遭到侵犯时,要主动与各种侵权行为做斗争。不论侵权行为是消费者所为,还是其他加盟商的报复,抑或是关系人的自私行径,只要是加盟商发现,就应帮助总部尽力澄清事实真相,并能报告总部,以便总部采取及时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加盟人有责任通过不断增加企业收益来提升品牌价值。特许企业品牌价值的提升会增进加盟商效益的增加,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加盟商经营风格也存在两个极端,一是自主性太强,不愿意听从总部的管理和指导,总是认为“没什么”;二是依赖性太强,不能独立进行加盟企业经营,凡事都是等靠总部的帮助。
作为加盟人,既要遵循总部的经营指导,又有义务迅速成长独立经营。特许加盟企业的成长“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特许加盟总部已经提供了应有的培训,能够指导和帮助的责任都完成后,能否经营好自己的事业,还需要加盟人的一份天赋和百分百努力。加盟企业有义务较早掌握加盟店经营管理方法,促进单店效益不断增加。加盟人千万摒弃“加盟就一定赚钱”错误思想。创业成功的关键因素还是自己。
相同的企业,目标市场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有差异,需要加盟商结合市场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服务。所以加盟商在领悟到企业的经营理念,学会了基本的经营技巧后,还要在经营实践中多思考、多分析,重点是顾客分析,利用消费信息大数据,学习相同商圈内同业竞争者的经营经验,不断开展自己的针对性营销活动,才能真正立稳脚、有未来。
(二)展示良好形象
加盟商作为整个特许加盟体系接触消费者的前沿阵地,代表着品牌形象。消费者分不清是加盟店还是直营店,加盟商要按总部指导完成客户服务工作。在顾客服务中要以品牌代言人身份要求自己,传达品牌理念,展示商品服务特色,体现企业全心全意服务客户的文化。
营造舒适购物环境。环境也是企业营销的一部分。加盟企业在按照总部的统一店面形象装饰陈列后,还要保持日常的整洁、舒适,避免店面杂乱、嘈杂。店面要有合理的动线布局,引导消费者迅速找到所需商品;要有醒目的价格标签让消费者了解消费信息,有安全的购物环境给消费者一个安全的保证。
加盟商在与市场、消费者接触中,会收到很多市场信息、竞争发展趋势以及顾客的意见。这些信息非常宝贵,有助于企业改进经营、创新发展、提升价值。所以作为加盟商要有信息收集、反馈意识,并能及时与总部取得沟通,将有价值信息用于企业发展建设中。
(三)遵守各项规定
特许加盟品牌价值是企业长久良好经营和顾客服务的口碑积累。作为加盟商,对企业品牌价值最好的维护,就是遵照总部各项经营管理规定,不折不扣完美执行。总部的监督指导都是为保证加盟商准确运营,尽快获利,所以加盟商要接受指导,积极配合,并努力掌握技能,学会经营方法和运营模式。(www.xing528.com)
在总部的培训和指导中,加盟人要接受并配合特许人,强化整个体系的管理和协调。特许加盟人理解特许权的价值所在,认真领会每一项工作技能。特许加盟人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运营技巧,将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小失误,加盟人要虚心接受总部的批评和纠正性指导,切记不要想当然认为无所谓,要知道特许经营诀窍是特许人在反复试验后的经验总结,也是特许人能够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一定有其过人之处,应虚心学习。
特许权的价值由特许费来衡量,特许费用也是后续总部持续支持指导的劳务费,加盟人一旦加盟,就应该理解加盟上缴各项费用的真正意义。加盟人按期上缴各项费用,是其应该履行的一份义务,加盟人不能无故拖延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这会给加盟双方良好合作关系蒙上阴影。
(四)规范门店运营
加盟企业除所有权属于加盟人外,加盟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总部统一控制。所有加盟企业要以统一品质进行商品服务:原材料接受总部统一配送、加工工艺严格履行特许权规范操作,服务方式执行总部规范流程。特许加盟项目只有从始至终的严格遵照执行,才能保证统一品质商品服务的提供。
加盟企业对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没有自主权,或自主权很小。多数特许企业总部都会要求所有加盟商按照总部的统一定价进行销售和服务。加盟人不得随意更改服务价格,更不能瞒着总部有意降低价格,获得不良竞争优势;加盟商也不能任意抬高价格,以增加收益。这些短视行为破坏的是连锁体系的统一性,带来一时的收益增长,换来的却是长久的消费不信任。
加盟总部在加盟企业的运营上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各加盟企业应该按照特许人的统一要求完成商品营销。总部会根据市场调研信息,阶段性推出商品促销信息,这时加盟人千万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将商品促销活动当成别人的事,维持自己固有的一套做法,该折扣的不折扣,该特价的不特价,不该降价的给了优惠……这会严重影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加盟商内部出现矛盾,给总部的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保护商业机密
特许经营的核心技术是特许权,它涵盖了特许人特许项目的核心商业秘密。特许人将特许权授予加盟人使用,作为特许权的使用者,加盟人只有授权期间授权区域的使用权,不得作为他用,否则属于违反加盟合约行为,要接受法律处罚。
受许人在加盟期间内拥有该特许权的授权区域使用权,所以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私自在其他区域使用。加盟人使用特许权的核心技术,但以其他名称在授权区域外开设相同的经营项目,尽管项目名称不同,但其实质已经违反了特许权限制使用的法律约束;受许人在加盟期间内只拥有该特许权的使用权,特许人不具有转让权,所以未经特许人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特许人更不能以赚取非法收益为目的,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受许人对特许权的保密义务,不仅限于加盟期间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加盟结束后依然对其经营行为有限制。特许人对特许权有保密义务,对特许权的价值载体“特许经营手册”要在解除特许关系后,返还给特许人;在结束特许关系后,受许人交还特许人的“产权标记物”;加盟人在加盟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以受许人身份再经营本加盟项目,也不得从事与加盟项目相似或相同的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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