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初步核算,2019年中国GDP为9908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2019年中国人均GDP为7089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0276美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
这的确是值得欣喜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数据。从国际经验看,人均GDP超1万美元是中等以上人口规模国家发展的重要节点。此前,还从未有过一个人口10亿以上规模的国家,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但是,从全球化浪潮的角度,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本已吃完全球化技术扩散红利及全球化市场红利,正处在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阶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中国需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成功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世界银行于2006年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首度提出“中等收入陷阱”这一名词,并描述性地指出:“使各经济体赖以从低收入经济体成长为中等收入经济体的战略,对于它们向高收入经济体攀升是不能够重复使用的,进一步的经济增长被原有的增长机制锁定,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1万美元的上限,一国很容易进入经济增长阶段的停滞徘徊期。”在这种特殊的停滞徘徊期内,经济增长往往呈现低速、停滞甚至急转直下、雪上加霜并难以企稳向好的特征,被形象地称为“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发达经济体崛起之路显示,1950年以来,仅有10余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步入高收入阶段。其中多数样本属于小规模甚至极小规模经济体,对中国基本无借鉴意义;长期处于中等收入阶段的经济体,也并不是没有经历所谓“黄金增长期”,但其后轨迹大相径庭,如拉美地区在经历30年高速经济增长阶段后陷入泥潭般裹足不前,而日本则在经历27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后步入高收入阶段,跻身发达经济体之林。总而言之,我们看到少数经济体得以完成经济追赶步入高收入阶段,而多数未能完成追赶的经济体则在较长时期内滞留于中等收入阶段。正是对于各历史发展阶段中不同经济体真实存在的经济发展现象,基于统计数据考察而做出的总结,在全球范围内已产生较广泛的影响。结合全球格局,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来看,中国正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考验。
贾康、苏京春等学者认为,中国正在实施“三步走”现代化战略,经济增长正在步入“新常态”,面临着“胡焕庸线”格局下的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制约;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国直面“中等收入陷阱”,必须处理好转型发展问题,如果升级换代处理不好,未来可能既无法在低廉劳动成本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高新尖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方面与高收入国家竞争。全球格局下中国不能仅仅依靠“比较优势”,而是必须顶住经济发展先行者对后来者的压力,力求通过追赶真正达到赶超。在追赶过程中,中国已经基本上走过技术模仿的阶段,赶超阶段制度红利的发挥及其对技术创新激发作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而中国的制度变革亟待攻坚克难,取得决定性成果。
笔者认为,南美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亚洲的马来西亚、泰国等,在20世纪70年代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后,之所以陷入发展长期停滞、经济增长乏力、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多发的“中等收入陷阱”,除了各自一些特殊原因之外,共同的原因在于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较低,以及城乡关系调和等方面的欠缺。中国则不同,有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强大的组织体系和动员能力,而且从改革开放之初就确立了“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2]的战略定位。虽然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过程中,农村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也曾出现加速外流的趋势,一些乡村也面临凋敝的风险,但是党和政府及时做出了积极应对,比如取消农业税、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确立乡村振兴战略等,有效调节了城乡工农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向着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方向迈进。比如,在一系列的措施与制度推进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www.xing528.com)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着眼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乡村振兴的保障措施、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并做出全面部署。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从确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用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部署,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与责任落实有着科学的相对完善的制度保障。我们可以相信:在改革中不断完善的制度供给是中国经济社会现代化最可选择的“关键一招”和“后来居上”的龙头支撑因素,而具有公共品性质的“制度”,需要政府发挥强有力的作用来加强其有效供给,达到有效市场和有为、有限政府的良性结合。制度与行为联通机制的优化再造,经济发展中整个动力体系的转型升级,决定着中国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与潜力、活力释放。通过攻坚克难制度变革,来保障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潜力释放、实体经济“升级版”的实现,中国一定能够以“追赶—赶超”进程,跨越横亘于前的“中等收入陷阱”这道坎儿!
当年小岗村的故事得以发生的情景早已远去了,但那18个红手印所体现的变革精神,以及小岗村在解决温饱问题后曾长期在温饱线附近徘徊的“温饱陷阱”现象,同样让人思考良多。如今,中国的最高领导人仍然经常去那里走走看看,和当地的老百姓拉拉家常,叙叙旧,听听他们对中国农村改革的意见和看法。我相信这体现了从这个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再出发,不断改革不断前进的智慧。
在红手印契约故事发生38年后的2016年,曾经有名的“讨饭村”小岗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个春天,清风拂面,麦浪滚滚。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小岗村,他说:“小岗梦也是广大农民的梦。”“今天在这里重温改革,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改革开放不停步,续写新的篇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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