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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改革:小岗村的故事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发起于中国安徽省凤阳县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村庄——小岗村。小岗村由于发生了农民自发搞包干到户的故事,早已被看作是新时期中国农村改革的实质性起点、农村土地政策发生又一次巨变的地方。这样一个“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竟意外地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也证明了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中国农村改革:小岗村的故事

改革为什么会首先从农村开始?原因在于之前较长时期内,在重工业优先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引领下,中国实行城乡户籍分开、粮食统购统销和粮票的制度设计,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的长期缓慢增长,而且使农村人口被严格地禁锢在土地上,农业内部的剩余劳动力不断积累,农村劳动力就业极其不充分,不少农民生活相当贫困……

这些状况使得工农业之间的利益矛盾不断加剧,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日益显现,迫切需要改革以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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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发起于中国安徽省凤阳县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村庄——小岗村。

小岗村由于发生了农民自发搞包干到户的故事,早已被看作是新时期中国农村改革的实质性起点、农村土地政策发生又一次巨变的地方。

1978年以前的小岗村,特点就一个字——穷,属于“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

如果靠不上怎么办?那就出去要饭。要饭要到什么程度?据村里的严立华老人回忆,“一年365天,300天讨饭”。那时的小岗村,是一个只有18户、115人的生产队,但因全村老小大部分都外出乞讨,其实是远近闻名的乞丐村。

这时候出现了一个历史性人物——严宏昌。1978年,他被生产队从在外打工的岗位上拉回来,希望他能够改变小岗村从来没完成过国家生产任务的窘状。回来后,是村里老人们的一个说法打动了他——“怀念1950年至1955年家家户户有土地的那段日子”。

简单的话语,却道出了农民的心声。

严宏昌暗想,要救小岗,只能把地分到各家手中。然而,在那个年代,即便只是简单地将这个想法说出来,也是件麻烦事,要承担巨大的政治风险。从1978年9月起,严宏昌在出工期间悄悄将这一想法和生产队里的其他人进行沟通。最终,以严宏昌答应“出来牵头”作为条件,18户人家才全部同意。

1978年11月24日下午5点多,18户的代表终于聚齐在严立华家里。之所以选在严立华家,是因为只有他家有前后两间房,妻儿在后屋睡觉,他们在前屋开会。

“我们赌过誓,连老婆孩子也不能说,谁说谁就不是人。”严宏昌回忆说。在纷纷杂杂地说了4个小时后,严宏昌拟下了这份改变历史的“生死状”,并带头摁下了红色的指印。

其他17户一家接一家地将自己的拇指压在了这张纸上。“生死状”的结尾写道:“我们的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所指的干部,即为严宏昌、严俊昌等人。后来,这张“生死状”被保存在中国历史博物馆,编号GB54563。

大包干手印照片。

签下“生死状”的当晚,他们就将生产队里的种子、生产工具分到了18户村民,次日又分了田……

这就是中国农村改革史上著名的小岗村“大包干”。事件的核心,就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落实到了农户,农民又一次真正成为土地经营的主人。

这样一个“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竟意外地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也证明了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13.2万斤,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另外,油料总产3.52万斤,是过去20年产量的总和。

这一年,23年来吃救济粮的小岗村,破天荒地向国家交售公粮3万斤,交售油料2.5万斤,归还国家800元贷款和留下集体公积金之外,人均收入达到400元。

就在这18户小岗村民怀着忐忑的心情开始“大包干”后不久,1978年12月13日,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同志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总结讲话。

他在这一讲话中指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不但中央、省委、地委、县委、公社党委,就是一个工厂……一个生产队,也都要实事求是,都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想问题、办事情。

“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在管理制度上,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

从讲话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感受得到,当时已经74岁,恢复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职务不久的邓小平,在急切地呐喊和促进思想解放,希望各个方面包括生产队都能够实事求是地推动发展。

他或许想不到,在基层的生产队正有一群人以如此果决的方式探索促进生产的办法。

这一刻,最高决策层和基层农民的心,其实是相通的。

但是,在久经“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左”倾思想影响的中华大地,要全面地实事求是仍然需要一个实事求是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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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3月12日至24日,刚成立不久的国家农委召开了七省三县农村工作座谈会。这是一次专门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会议。七省为广东、湖南、四川、江苏、安徽、河北、吉林,参加会议的都是农口负责人。这几个省的领导对包产到户,有的坚持,有的反对,有的观望。三县是安徽全椒、广东博罗、四川广汉,都是进行过农村改革的。

座谈会召开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之间,正处在政策大转变的时期。全国各地在平反冤假错案,地主摘帽,“右派”甄别,落实干部政策;经济方面提出三年调整方针,同时准备经济体制改革。许多问题认识很不一致,老办法不行,新办法不明,大家思想准备又不足。会上有人提出:阶级、阶级斗争还讲不讲,阶级路线还要不要,学大寨还搞不搞?

面对这种情况,会议主持人、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为避免主题分散,仍按会前的决定,集中讨论责任制问题,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其他。

对于生产责任制的讨论,又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包产到组”实行什么制度安排?对“包产到户”究竟应采取什么态度?

对于包产到组,三中全会关于农业问题的决议草案曾提到“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会议围绕这个问题发生了争执,分歧主要在于是否允许把劳力、农具、土地、牲畜“四固定”,常年包到组。有的认为不能固定到组,认为那就是分队,是“三级所有”变成“四级所有”。有的主张不固定到组是行不通的,怎么联系产量?恰巧在这时,发生了“张浩事件”。

张浩是甘肃的一名干部,他到河南出差,在洛阳地区看到一些他不理解的情况,给《人民日报》写信,认为“包产到组、包产到户都是脱离群众,不得人心的”。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批示报社:态度要明朗,号召大家不要搞包产到户,已包的说服引导,回到集体经济。这个批示,正好在会议期间,于1979年3月15日,以加编者按的形式在《人民日报》头版发表,因而对四川、安徽等地的试验起了泼冷水的作用。(www.xing528.com)

经过争论,座谈会的“会议纪要”中提出:现在存在的包括“常年包工包产到组”在内的几种办法,“只要群众拥护,都可以试行”。这样就确定了对包产到组的共识。除安徽外,广东、四川等地也反映有包产到户的,具体数量不详,只知道办法很多。发言中,赞成包产到户的人占多数。吉林省农工部部长史林琪、广东省农工部部长杜瑞芝,都极力主张对包产到户“开个口子”放开一点,尊重群众的选择。也有人怕口子一开就控制不住了。会议经过讨论,大家意见趋向要把口子开得更大一点。但是,王任重从外地回来后,在会上讲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特别强调统一调配劳动力的优越性。

会议期间,3月20日下午,华国锋约见会议代表。他从农村形势讲起,指出:党的三中全会文件是正确的;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对毛主席的评价问题,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问题,对历史问题的看法;现在既有“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也有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的问题”。对于包产到户,他举了湖南洞庭湖“双抢”的经验,证明组织起来分工合作可以提高新的生产力,集体经济还是优越的。但他也讲不要“一刀切”。3月22日王任重又到会讲话,说:“合作化几十年了,到底是好是坏?基本上是好的。”他们两位的态度都是多讲道理,允许自由讨论,并没有上纲上线。

这次会议产生的文件不得不妥协,说包产到户,不是统一经营,从这点讲接近单干,但不同于单干。对于群众搞包产到户,“如果一时说不服,也不要勉强去纠正,更不能搞批判斗争”,这句话等于批准既成事实。

最后,华国锋同意“深山、偏僻地区的孤门独户实行包产到户,也应当许可”。1979年4月,中央批转了这个会议《纪要》,这是中央文件里第一次提出在一些特殊地区应当允许包产到户,为农村政策的进一步转变奠定了基础。

1979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虽然其中提出,“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但毕竟为包产到户开了口子。而且其中“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的表达,被总结为体现了对农业农村工作“可以……,可以……,也可以……”的灵活态度。

七省三县座谈会是“文革”后,首次把包产到户提到中央来讨论。从结果来看,满意的解决方案尚需时日。但思想已经解冻,禁区已经打开。

此后,华国锋又主持召开了一次中央会议,邓小平、李先念等出席。会上,杜润生介绍了一些农村现在的情况:有些地方包产到户,生产很好,群众欢迎。也发生了一些问题,比如河北赞皇县一带实行包产到户,因对林业政策缺乏事先安排,农民怕今后政策有变,先下手捞现货,砍了些树。另外就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安徽全椒等地生产有发展,农民积极性高涨,社会安定。也有参会者指出:包产到户不宜提倡。华国锋再次用他在湖南“三夏”抢收抢种季节必须互助、合作的事例来说,非集体化不可。邓小平当场没有就此问题表态,他说,农村问题很多,一大堆,应该抓住主要的解决。他还说,贫困地区总得放宽政策。这为他而后支持包产到户留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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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底,包产到户虽然还只是在全国个别地方试行,比重仅占9%,由于一些地方自发仿效,其数量在逐步增加,但在党内特别是在高级干部中间仍然有待统一认识。

到1980年以后,情况开始有了变化。

这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万里副总理接替王任重主管全国农村工作。4月,中央召开编制长期规划会议,这时姚依林副总理兼任国家计委主任,主持会议。他先召集中央几个综合部门的负责人,就会议准备解决的几个问题征求意见。

在讨论粮食问题时,姚依林副总理要国家农委杜润生先讲。杜润生说,贫困地区要调那么多粮食救济,交通又不便利,靠农民长途背运,路上就吃了一多半,国家耗费很大,农民所得不多。建议在贫困地区搞包产到户,让农民自己包生产饱肚子,两头有利。姚依林听后,立即表示赞成。

这次征求意见会后,姚依林到邓小平那里去汇报,胡耀邦、万里等在座。姚依林提到这个问题时说,工业、农业都要甩掉一些包袱,农委同志提到如甘肃、内蒙古、贵州、云南等地,中央调给他们粮食很多,是国家很大的负担。可不可以考虑,对这些地区,在政策上放得宽一点?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索性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让他们自己多想办法,减少国家的负担。

邓小平听后表示,赞成依林同志刚才讲的意见,在农村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像西北、西南等,有的地方可以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在编制长期规划的会议上,姚依林就把这个信息传达给了与会者。当时不让登报,也不上文件,知道的人不多,但对打开甘肃、云南、贵州等地的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80年5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赞扬了安徽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和凤阳的大包干,他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1]

就在同一个月,国家农委根据全国长期规划会议精神,正式向中央作了《关于包产到户问题的请示报告》,提出允许在特殊困难地区实行包产到户。

邓小平的这两次讲话,预示包产到户可能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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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一段时间,农村改革没有搞全党大动员,更多的是由各省区市领导掌握,各地按照各自的理解贯彻执行,允许群众选择,放弃命令式的硬推或硬纠的政策。一个重要举措是,允许“贫困区”率先实行包产到户,在安徽、贵州、内蒙古等省(区)内全面推行了。

1981年10月的一天,时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杜润生,正准备起草中央第一个“一号文件”的工作,接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出席国务院会议并发言。他没有想到,到会场一看有一两百人,各部的部长、非国务院系统的也都来了,实际上是个扩大会议。既然来了,杜润生只好放开讲,讲了以下几点:

第一,集体经济已难以维持,它最大的弊端就是把人捆死了。农民说不怕累,就怕捆。中国农民有了一点自由,是能够做出许多创造的;不给他自由,他有可能变成你的包袱,只想少出劳力,多挣工分。政府发救济粮款一天比一天多,贫困一天比一天多。这个包袱是继续背下去,还是放开手脚让劳动者自主创造财富呢?

第二,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不是共同贫困。因为担心出现差别、两极分化,结果搞了绝对平均主义。除交政府购粮外,集体生产的剩余只够按人分配基本口粮,工分贬值起不到激励作用。生产总量增加很慢,人均分配量越来越少,最后变成糊口经济。这会引起恶性循环,城市里也是低工资,农产品只能低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用票证控制分配,购物证券从粮票开始,发展到几十种产品都得用票,票证也变成种可交换的东西,货币化了。平均主义并不会真正彻底公平,有一部分特权分子则多吃多占(薄一波插话:那也是一种剥削嘛!)。与此同时,社队出现分空户(即工分不兑现,约占14%),拖欠户(约占31%)。如不改革,难以为继。

第三,包产到户实际是公有土地、家庭经营。这种制度有什么利弊?

中国地少人多,家庭经营规模太小。生产队剩余劳动力超过1/3。家庭承包土地不论按户、按人、按劳计算,都是细小的规模,没有规模效益,影响农业科学进步和技术应用。家庭成了经济主体以后,可以避免瞎指挥,也可以阻止正确的指挥,会对政府的指令造成诸多不便,还会滋长一点资本主义因素。这是弊!但是人多地少的格局,并不会因实行集体化而改变。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上述矛盾,导致公私两困。权衡利弊,选择土地公有、家庭承包,这种半公有、半私有的形式,既满足了农民对家庭经营的偏爱,使小私有者的积极性得以发挥,又保留了土地的公有制。从1956年出现包产到户到现在,已经是四起三落了,如果我们再拒绝接受,予以打击,它还会有第五次、第六次。

另外,还有一个被人忽视的道理,就是农业有别于工业。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一个结合体,受生物学规律支配,要求不误农时。我国气候分为热、温、寒三带,每带又有山地和平原,海拔每增高百公尺气温就下降0.6度。西藏是世界最高的高原,气候寒冷,但雅鲁藏布江峡谷也有自己的小热带。四川是山地也能生产荔枝。同一纬度有不同的地形不同的气候。土壤也是一个地方一个样子:红土、黑土、沙土、黏土。农田需要降水,水量多少取决于大自然的施舍。

这些都决定了农业的决策最好是现场决策,远距离操纵是不行的。动物、植物都是有生命的物体,需要精心呵护。家庭经营则最适宜这种现场决策。如果把农民家庭给予知识武装,再加上现场决策的便利,仅此一点就可以提高生产力。现代的技术、农业的机械,以及化肥都可以分户掌握使用。这就是为什么截至现在就连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还保留了80%—90%家庭经济的原因。社会主义国家的大型集体农庄,反而生产效率低下,呼唤改革。

今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提高,人口转移的加速,家庭经营将逐步扩大土地规模,实现多种形式的联合,既告别过去自发的、孤立的小农经济,也将有别于那种限制农民自由发展的集体经济。[2]

在杜润生讲话之后,第一个发言的是薄一波。他表示,这个介绍很好,说清了问题。农民要搞包产到户、我们要集体化,这个矛盾反反复复多少年。许多干部,包括邓子恢、润生同志,都在这个问题上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受了多年的冤枉。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可以很好地解决了。

1981年冬,中央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后不久,有人同意建议不用再强调不同地区不同形式了,可以让群众自愿选择。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就根据这个精神起草了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肯定了土地的农户承包经营制度,结束了对包产到户30年的争论,使其从此成为中央的决策。群众、干部对比反映良好。胡耀邦说,农村工作方面,每年搞一个战略性文件,下次还要排“一号”。此后5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谈农业问题。

1982年的河北农村依然是一片沉寂,正定县也因为谨慎,尚未试水。年轻的县委副书记习近平悄悄派三个干部到安徽凤阳了解情况,并推动里双店乡成为正定县第一个试点,结果当年农业产值就翻了一番。一年后,“大包干”在正定全面推广,在河北省开创了先河。

虽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自1982年后在中华大地开始推广实行,但第一次提到“基本制度”这个概念,则是1991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中说的“把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中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1992年的《宪法》修正案,正式将这一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确立下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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