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理论的奠基人科斯曾经举过一个著名的案例——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案。在英国伦敦的威格莫尔街,有一家糖果制造商的工厂,起先它并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不久,搬来了一位医生,成为糖果厂的邻居。开始的时候,糖果工厂的机器并没有对医生造成损害。
但此后,医生在紧挨制造商工厂车间的地方建了一间诊所,并引进了先进的诊疗设备。他发现糖果工厂的机器发出的噪声和震动使他难以使用他的新设备,尤其是噪声妨碍了医生用听诊器检查病人的肺部疾病,于是矛盾出现了。
随即,医生便提起诉讼,要求糖果制造商停止使用机器,而法院爽快地发出了医生所要求的禁令,判决确定了医生享有不让糖果制造商使用机器的权利。
但很快人们发现,这是一项草率的判决。
起初糖果制造商并没有损害到医生的利益,而随着医生采用新的设备,制造商却不得不承受停产的后果,糖果制造商因为邻居的新设备不得不关门,这似乎是个可笑的结论。
科斯认为,矛盾的解决应该由双方协商决定。除了上面的解决方案,糖果商还可以对医生进行补偿。如果制造商答应支付给医生一笔钱,且其数目大于医生将诊所迁至成本较高或较不方便的地段所带来的损失,或超过医生减少在此地看病所带来的损失,医生也许会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允许制造商的机器继续运转。(www.xing528.com)
更进一步,我们假设,如果法院的判决是制造商胜诉,那么制造商将有权继续使用有噪声和震动的机器而不必支付给医生任何赔偿费。于是,情况倒过来,医生将不得不付钱给制造商以求其停止使用机器。如果医生在机器继续使用时减少的收入大于他付给制造商的费用,那么显然在由医生付钱以使制造商停止使用机器方面就大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了。
事情好像越来越复杂了,而整个问题的实质还是很简单:甲给乙造成了损害,该怎么办?
我们不得不怀疑“庇古税”,因为这是一种简单的决定:制止甲,或者甲赔偿乙。简单的方法遮住了我们的眼睛。然而,在科斯的帮助下,我们发现外部性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甲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而纵容甲的做法也会继续伤害乙,因此我们必须做出决定: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
按照“庇古税”理论,如果甲的经济活动对乙产生负的外部性,那么就应该由甲对乙进行补偿,而科斯指出了“庇古税”的不足。他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开门见山地指出,外部性往往不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单向问题,而是具有相互性的,并且,避免乙的利益受到损失的同时也会对甲的利益造成损害。真正的问题在于判断究竟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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