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信息不对称,占有信息多的一方就存在不当获利的机会,即凭借自己占有信息的优势来误导、欺骗另一方,使自己获利而使他人受损。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造成大量不该有的经济后果——效率损失。
亚当·斯密曾经这样描述过他的感受:“这些企业的董事们是他人财产而不是自己财产的管理者,不能期望他们像合伙制企业那样小心谨慎。如同富人家的管家一样,他们倾向于关注一些小的事物,这并非出于对主人声誉的考虑,而是因为他们在这类事情上有更大的处置权。”
现代产业经济学接受了信息经济学的观点,并且认为企业管理实质上是一系列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和董事们把企业交给管理者经营,董事会是委托人,总经理就是代理人,因此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关系转变为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一些管理者接受斯宾塞的建议,向员工提供下面两种工资方案,以此发出甄别“优秀”员工的信号。
选择一:固定工资较低而计件工资较高的合同。
选择二:固定工资较高而计件工资较低的合同。
测试的结果很明显,能力较强的人会选择第一份合同,而其他人会选择第二份。显然,后一份合约会导致平均工资水平较低,这说明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激励制度会失效。
然而,有些时候信息不对称更加严重,监督信息的缺失可能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道德风险。由于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董事会聘用了总经理是希望总经理付出劳动和管理才能,使企业赢得最大的利润。但是关于总经理能力的大小、付出劳动的多少、工作努力程度的高低,董事会往往知道的非常有限,而总经理自己却心知肚明。于是,双方之间产生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董事会怎样才能决定报酬是否值得,或者董事会怎样才能让总经理努力工作呢?这就需要设立适当的激励制度来解决这种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只能是不完全的契约。契约不可能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全面而详细的规定,必然留下可以利用的漏洞,而监督经理人的行为非常困难,这样经理人就可以在不违背契约的情况下,侵害董事会的利益而实现自己的目的,于是就有了以职务之便请客、公务旅游等现象。(www.xing528.com)
在股市中,一些基金经理的表现更加糟糕,他们甚至利用基金建仓选择股票的权利为自己获得老鼠仓。他们的做法是这样的:首先获得基金公司即将买入股票的信息,然后先期低价买入这些股票,等到基金重仓持有并使得股价上升后,再迅速地抛售股票获利。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的欺诈行为,现在正在制定相关的法规来稽查这样的老鼠仓行为。
在很多行业中,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激励问题,企业常用的办法是通过“期权”激励经理人努力地工作。这种办法是允许经理人以较低的价位购买公司的股票,如果经理人团队努力,公司会取得高额利润回报,由此会带来股票升值,此时经理人的股票期权就会增值。相反,如果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出现了股价下跌,那么股票期权就毫无价值了,经理人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失。“期权”的激励使经理人的努力与个人未来的收益密切相关,它会鼓励经理人想方设法地提高公司的业绩。
尤金·F.法玛(Eugene F.Fama),这位来自波士顿的金融思想家提出了开创性的想法——“经理市场竞争”。他认为,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是约束管理者行为的一种有效机制。因为,在竞争性经理人市场上,经理的市场价值取决于这个经理过去的经营业绩,从长期来看,经理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因此,即使没有企业内部的激励,经理们出于对今后职业前途的考虑,以及迫于外部市场的压力,也会同样努力工作。那些试图偷懒或者不努力的经理人将无法在未来获得更好的职位。法玛将经理人市场竞争的因素引入“委托—代理”理论,从而使该理论在结构上有新的发展。
在中华几千年的历史上,周而复始地上演着功臣与皇帝的悲剧,这种现象也能够用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完美诠释。
在这里,“皇帝—功臣”之间同样是委托代理的关系。皇帝给功臣们高官厚禄,对他们的要求是勤奋工作、为皇帝效命。而皇帝最关心的是:谁是忠臣?谁会造反?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只有大臣们知道自己会不会造反,皇帝却不知道谁将来会造反。任何一个皇帝想要确保江山万代,就必须绞尽脑汁地找到想要造反的“忠臣”,但这究竟该怎么识别呢?
如果根据斯蒂格利茨的建议,皇帝可以通过发出甄别信号的方式降低信息不对称,这样的建议就如同皇帝向大臣们宣布:众位大臣,如果你不造反,那么你想要什么条件?事实上,对于真的想叛乱的大臣而言,这的确是一种可笑的做法,因为皇帝的收益实在是太诱人了,所以每个有机会的人都不会轻言放弃。并且,在古代的皇权时代并没有什么大臣市场,那么皇帝该怎么区分大臣们是否忠心呢?
每个开国皇帝都面临着这样的困境:他无法从功臣集团中分辨出忠臣和奸臣,但他又必须想尽办法保证自己的子孙能顺利地继承皇位。在不能辨别忠奸时,皇帝们选择的实际上也只能是这样的一个分辨信号:有能力造反的和没有能力造反的。对于皇帝来说,只要把有能力造反的大臣杀掉,剩下的人即使有造反之心,也无造反之力。最终的结果就是“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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