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1 欠制度化的统一场域中的制度创业
欠制度化的统一场域(A)是大多数城市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创新的场域的起点。这种场域就像一个未被占领的、刚萌芽的,且存在一个突出主角的新生市场。这个位于场域中心、力量较为突出的行动者很容易成为制度创业者,具体表现为大型整车制造企业。这种场域中的制度创业者类似于引进全新观念的最早开拓者。我们将这种特征下的各模式的制度创业总结如表6—2 所示。
表6—2 欠制度化的统一场域中的商业模式创新
注: 编号的字母为城市名称缩写,且与表6—1 编号一致,下同。
在欠制度化的统一场域,制度创业者大多为居于场域中心、占据核心地位的成员,主要是各城市整车制造商的龙头企业。在这种场域背景下,制度创业的困难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新事物需要新的制度,面对制度空白,推广一个全新的事物需要合法性。合法性作为一种获取资源的资源,只有获取这种资源后才能快速动员其他行动者参与联盟,并让广大消费者认可新事物。另一方面,建立全新的商业模式需要大量的资源。整车销售模式的推广需要充电基础设施作为互补性资产。较高的售价和不够完备的充电设施建设是整车销售模式推广的主要障碍。
为解决上述困难,在此类场域中进行制度创业的主要策略是,联结组织场域中最权威的合法性来源者及制度供给者——地方政府。通过寻求地方政府的扶持,制度创业者可以获取合法性、调动互补性资产(如电力设施等)。另外,他们还可以直接参与地方政策的制定。例如,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及《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都旨在推进充电设施的完善,促进北汽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模式的推广,北京市选择的纯电动技术路线也与北汽新能源战略一致。
6.4.2.2 欠制度化的分裂场域中的制度创业
欠制度化的分裂场域(B)也是许多城市商业模式创新的起点。欠制度化的分裂场域并不像欠制度化的统一场域那样存在一家独大的强势主角,而是存在势均力敌的多个行动者。这种场域就像是一个正在经历抢占的战场, 其中的制度创业者就像是跑马圈地的分食者。我们将这类组织场域下的商业模式创新制度创业总结如表6—3 所示。
表6—3 欠制度化的分裂场域中的商业模式创新
在这类场域,制度创业者可能来自场域中各种位置。他们有可能是居于场域中心的行动者,例如江淮汽车和合肥市政府都位于合肥场域中心、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位于杭州场域中心; 也可能是场域中非中心非边缘的行动者,例如杭州的众泰、浙江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吉利和康迪合资成立); 还有可能是来自场域边缘的行动者,例如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是一家新成立的民营企业。
由于欠制度化这一共同点, (A)类与(B)类场域中的制度创业者都要面对制度空白这一困难,除此之外,后者还需要与其他商业模式的制度创业者竞争。因此,制度创业者的制度创业策略不仅要寻求地方政府扶持,更关键的重难点是如何抢占先机、尽快扩散新制度。例如,江淮汽车在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采取的定向销售策略,向内部员工、产业链合作伙伴(如电池企业、电机企业、汽车租赁企业、高校等)优惠推广电动汽车; HZ1 换电池、HZ3 微公交、HZ4 零起点租赁等模式都力求能在更短时间、更广范围内设立更大密度的换电站网点、租赁网点及租赁代理点,例如时空电动车让汉庭、七天和补丁等快捷酒店代理租车业务。如何抢占先机、尽快扩散新制度是该类场域中制度创业的重难点。
6.4.2.3 高制度化的统一场域中的制度创业(www.xing528.com)
高制度化的统一场域(C)就好比是一个核心行动者(在位者)力量强大、现存制度逻辑已经非常清晰稳定的场域。这种场域下的制度创业者就好比是打破定势的挑战者。具备大型汽车集团的城市比较符合这种类型。我们将这类组织场域下的商业模式创新制度创业总结如表6—4 所示。
表6—4 高制度化的统一场域中的商业模式创新
在这种场域下,发起制度创业的行动者是与场域中心成员具有强联结的行动者。他们可能本身与当前在位者具有连带关系,也可能是自身背景或技术优势能够让他们与在位者达成合作。位于场域中心的北汽新能源为进一步抢占北京市场,与其他企业合资成立的北京恒誉已经成为该场域的制度创业行动者之一; 新成立的易卡绿色汽车租赁公司具有国资背景,与北汽新能源取得战略合作; 一嗨租车作为汽车租赁行业龙头与上海场域中心的上汽乘用车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上海国际汽车城作为电动汽车国际示范区的运营方与地方政府有着密切联结。
在此类场域中,新的制度创业者最大的障碍是,如何克服实施新制度时可能会遇到的来自现存制度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制度创业者应对的策略是联结当前占据主导地位的在位者,寻求共同利益,一起进行制度创业。具体实践中,制度创业者可以构造与场域内占统治地位成员关于利益和理念一致的制度变革策略,以此来推动制度创业过程实施。例如,一嗨租车在将新能源汽车纳入运营范围时,与占据中心位置的上汽乘用车签署了首批上千辆荣威新能源汽车的采购协议; 北京和上海的分时租赁模式主要推广的也都是当地汽车品牌,与场域中心成员建立联结关系。
6.4.2.4 高制度化的分裂场域中的制度创业
高制度化的分裂场域(D)就好比是一个商业模式已经百花齐放、各种利益分配和游戏规则已经趋于稳定的成熟场域。这种场域下的制度创业者就好比是夹缝中求生存、另辟蹊径的后入者。我们将这类组织场域下的商业模式创新制度创业总结如表6—5 所示。
表6—5 高制度化的分裂场域中的商业模式创新
续 表
与(B)类场域一样, (D)类场域中的制度创业者也可能来自于场域中的各种位置。他们可能是新成立、刚进入场域位于场域边缘的行动者,例如有车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杭州车厘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也可能是场域中非中心非边缘的行动者,例如吉利和康迪合资成立的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也可能是想要争取一席之地的外来者,例如特斯拉和宝马。
该类场域中,制度创业者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如何在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中开创一种新的模式并顺利推行。许多具备资源及能力的行动者已经被深度嵌入现有的某种商业模式之中,新的模式如何吸引其他行动者的兴趣是一大困难。制度创业者的应对策略有两种。一种是深度挖掘细分市场。例如, HZ5 社区团租模式将郊区居民作为目标客户,他们有用车需求、方便在自家场地充电,还便于在社区进行集中维护; 特斯拉和宝马则定位于豪华产品,自主推行充电设施建设。另一种是搭建平台联结众多行动者,寻求中间地带。例如,HZ6 车纷享模式的发起者杭州车厘子的主要优势在于以物联网、车联网技术为基础,对所有车辆进行远程监控与计费结算,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包括各种品牌; 与其类似的“有车绿色租赁”也是提供租赁平台, 推广众多品牌的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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