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制度的三大支柱(Scott,1995)逐渐建立的过程。我们对制度的三大制度支柱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具体体现分析如表4—5 所示。规制性制度支柱主要体现为政府的研发项目布局、生产准入制度、对新产品的补贴标准、汽车厂商及产品的排放标准、产品安全标准、对牌照指标的管制; 规范性制度支柱主要表现为政府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鼓励、汽车行业内的主要生产厂商都需要有新能源汽车产品、各城市都需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及出租车、各城市都得提供与中央财政配套的地方补贴; 文化—认知制度支柱主要表现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低碳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
表4—5 三大制度支柱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体现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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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大制度支柱的建立顺序是从规制性支柱到规范性支柱、再到文化— 认知支柱,如图4—2 所示。规制性支柱的建立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初的科技攻关项目,这些项目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并以分派、奖励等形式保证项目落实; 规范性制度支柱的建立主要始于2004年左右,在2004年至2006年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政策里明确提出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研发和生产、所有主流的汽车厂商都开始推出新能源汽车样车,表明新能源汽车是行业未来的大势所趋; 文化—认知支柱的树立得益于政府、厂商及媒体的宣传教育,这些是伴随着新产品的商业化而逐步加强的。三大制度支柱协同演化,目前都还在逐渐完善之中。
图4—2 新能源汽车产业制度三大支柱的逐步建立过程
(1)在产学研研发期,制度主要表现为中央科技部分派的研发项目, 这些带有国家意志的官方研发项目属于规制性制度支柱,确立了要发展新能源汽车这一新的发展方向。(2)在产品引入期,制度的建立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大量的鼓励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为新事物提供了合法性,出台排放标准,要求主流汽车厂商都得推出新能源汽车产品,这属于规制性制度支柱。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圈定了6 个城市进行小范围的示范运营,探索“该如何做”,这属于规范性制度支柱。(3)公共领域推广期,制度进展最主要体现在探索“该如何做”,属于规范性制度支柱,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探索区域内如何实现自产自销。另外,公共领域的示范推广将新产品呈现在广大消费者的视野,增加了消费者对其的认知,这有助于建立制度的文化认知支柱(Rao,2004)。(4)私人领域推广期,制度进展主要体现在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属于规范性制度支柱。此外,商家的种种新型商业模式增强了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也开始接受从“加油”到“充电”,从购买政策到购买裸车等消费观念的改变。这些对消费者消费习惯、消费观念的改变属于认知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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