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们已从众多不同的理论视角论述了政府创新政策对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基本依据(吴建南、李怀祖,1998)。新兴产业发展中存在诸多市场失灵的问题,例如技术研发投入成本较高、投资风险较大、创新收益的非独占性、产品市场推广存在障碍等,这些市场不足都需要政府力量来弥补(魏勇、杜伟、曾令秋,2001)。新兴产业是政策驱动性产业,因其发展的前瞻性、较强的社会性、生产要素的先进性等,需要政府的长期培养。政府作为一种非市场力量,可以对“市场失灵”进行弥补, 对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加以引导,制定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法律,对企业技术创新进行导向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Stigson,Dotzauer & Yan,2009)。
(2)“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认为,当一个新兴产业处于初创期时,政府为了保护其不因国际竞争而夭折,应该对该产业采取适当保护政策。
(3)我国当前的转型经济背景也为政府行为提供了客观背景。中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转型经济体。转型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同时对资源配置起作用(Cao,Qian & Weingast,1999)。政府对经济发展、产业变迁有着非常重要的角色(Zhang & Peng,2008),例如影响行业竞争格局,改变市场规模,影响市场结构等等。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政府控制了大量的稀缺资源,通过无数的审批机制干预企业的决策和运营(Tian,Hafsi & Wei,2009),并且规制政策高度不确定(Peng & Zhou,2005)。转型经济背景下,政府掌控着大量稀缺资源, 而市场的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程度上还承担着培养市场主体、对技术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的特殊职能。(www.xing528.com)
(4)从国家创新体系的角度来看,制度安排是国家间经济绩效差异的长期原因,而政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张俊芳、雷家骥, 2009)。当前我国政府在追赶发达国家时还承担着“大国崛起”的历史责任,发挥政府作用可以缩短产业演进的时间和减少演进的代价,从而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陈东琪,2000)。
创新政策是推动国家创新体系有效运作的主要工具(Cantner & Pyka, 2001)。制度和政府的公共政策分析已成为经济发展理论中的研究热点。创新过程需要政府通过创新政策的推动,创新政策是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中的一个被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Rothwell 和Zegveld (1981)将政府支持创新的政策分为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其中科技政策是协助企业从事“发明”的政策,而产业政策是协助企业进行“商品化”应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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