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缔约成员的多元化
传统的FTA模式下,自由贸易区往往倾向于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或相似以及地理位置上邻近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建立相互的经济贸易往来,但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建立(由经济最为发达的美国、加拿大和发展中国家墨西哥组成),建立了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建立FTA的先河,从NAFTA再到现在的美加墨协定,表明异质性国家的合作可能性并不低于同质性国家的合作。因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下,自由贸易区构建在选择缔约成员上更具多元化。
2.涉及内容的广泛性
以中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为例,协定内容往往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贸易便利化、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章节的规定,远远超出传统FTA的谈判内容。受限于当时的经济环境,传统FTA的谈判范围往往仅包括货物贸易,而随着经济的融合,各国加深了相互的贸易往来,极大地拓展了FTA谈判的范围,从范围和深度两方面推动了区域贸易的发展。
与此同时,区域贸易下的FTA成员由于贸易合作和依赖的加深,已不仅仅满足于吸引投资、改善贸易条件,而是更多地考虑了如电子商务等新业务模式和新业态。(www.xing528.com)
3.FTA的超国家性
由于FTA范围和内容的扩展,FTA在实践中不同程度上具有一定的超国家的权限和执行能力。[6]反之,这种超国家性也赋予了FTA更大的竞争力,各国在签署FTA方面展开了竞争,将FTA作为获取国际竞争力的手段,扩展本国的势力范围。比如美国和欧盟之间的竞争,除了在各自邻近的领域内(美洲、欧洲)加强自由贸易区建设之外,美欧纷纷在中东、亚洲等推进FTA谈判。在亚洲,由于早期中国已和东盟进行了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处于较为领先地位,日本、韩国也纷纷加入并加快了FTA谈判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FTA往往成为各国实现政治目的、提升政治地位的一种手段。
4.多重因素的融合
随着全球经济的融合,FTA所涉及的内容逐步扩大,与此同时,谈判内容也由纯粹的经济谈判逐步转变为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因素的结合,越来越多地涉及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的制度性因素。实践中,小国希望通过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提升国际地位,大国则是通过FTA稳固和拓展自己的势力范围,从而保证自己的主导地位。虽然结果往往是小国让步于大国,但实质上对小国而言也有利于国家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区域合作的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