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子商务”因其现实应用领域中与“数字贸易”密切相关,因而也缺乏可被广泛接受和较权威的定义,就此定义达成的唯一广泛的共识是将电子商务定义为“由网络通信技术进行的商业活动”。目前,关于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虽无确定、权威的定义,但是部分学者在学术会议和文献上的用语,往往对这二者并不进行刻意区分,电子商务与数字贸易具有相同的含义。
数字贸易的概念源起于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其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更新变化,因而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尚未能对其进行确切的定义。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13年发布的《美国和全球经济数字贸易报告》,数字贸易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活动,数字贸易包括数字传送内容、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和其他产品及服务四个方面。“电子商务”因其现实应用领域中与“数字贸易”密切相关,因而也缺乏可被广泛接受和较权威的定义,就此定义达成的唯一广泛的共识是将电子商务定义为“由网络通信技术进行的商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共识更接近于常识,因此意义非常有限,因为它并未严格确定电子商务的具体内涵和外延。虽然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尚不存在较为明确权威的定义,但是可以发现二者并不存在什么根源性的区别,而是具有诸多共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电子商务主要侧重于货物的流动,其交易对象和重心更强调有形货物,数字贸易更加强调数字传输,强调数据的“跨境流动”。
目前,关于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虽无确定、权威的定义,但是部分学者在学术会议和文献上的用语,往往对这二者并不进行刻意区分,电子商务与数字贸易具有相同的含义。不同的是,在国际谈判中将两者进行区别仍然具有谈判利益。(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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