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18年9月18日公布了较为具体的改革方案,即WTO现代化方案。这份具体的改革方案主要涉及三个关键点:其一是更新现有国际规则,强调规则制定的现代化以满足全球经济发展的需要。欧盟期望通过谈判制定新规则促进公平竞争,包括提高透明度、公开产业补贴信息、建立与国有企业相关的规则、建立解决服务和投资障碍的规则以及搭建数字贸易规则等。其二是加强WTO的监督作用,对于常规工作与透明度提出了要求。欧盟认为WTO目前关于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的区分标准需要进行调整,欧盟还建议鼓励成员逐步退出WTO框架下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在退出的方式选择上既要注重时效性,也要兼顾灵活性。其三是对争端解决机制运行的建议,旨在保留甚至增强上诉机构的权威,帮助摆脱目前的僵局。为此,欧盟主张在保留和进一步强化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基础上,上诉机构可向当事人建议自愿集中上诉的范围,并采取适当措施,缩短争端解决机构上诉报告篇幅,提高效率。在上诉机构中,通过增加上诉机构成员的数量、独立性和任期,确保地域平衡,健全解决贸易问题的机制,帮助更多成员在诉讼前即实现具体贸易问题的解决,从而全面提高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和公平性。
在欧盟提出这份系统性的方案仅一周之后,美、欧、日三方代表就在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了一次贸易部长级的会议,并于2018年9月25日共同发布了“美、欧、日三方联合声明”。[2]通过这份声明,可以看出日本的改革态度与美、欧是有一定共同之处的,三方在国有企业、最惠国待遇、补贴、发展中国家地位等问题上立场一致,希望将其作为改革的重点,带有明显且强烈的指向性。但与美国不同的是,其与欧盟的改革出发点均在于保留现有的WTO格局与规则,在此基础上不断调节各方关系,希望通过汇总各方改革方案,尽可能将美国留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内。(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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