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作记账凭证
固定资产系统和总账系统之间存在数据的自动传输关系,这种传输关系是通过记账凭证来完成的。本系统要制作凭证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增加、资产减少、卡片修改(涉及原值和累计折旧时)、资产评估(涉及原值和累计折旧时)、原值变动、累计折旧调整及折旧分配。
制作凭证可以采取“立即制单”或“批量制单”两种方式。当在“选项”中设置了“业务发生后立即制单”,则当需制单的业务发生后,系统自动调出不完整凭证供修改后保存;如果在“选项”中未选中“业务发生后立即制单”,则可利用本系统提供的另一功能———批量制单,完成制单工作。批量制单功能可以同时将一批需要制单的业务连续制作凭证并传输到总账系统,避免了多次制单的麻烦。
1)选择“固定资产”→“处理”→“批量制单”,进入“批量制单”窗口,选择“制单选择”选项卡,在每个业务行的“制单”栏处双击选中。若要进行汇总制单,在“合并号”一栏下输入标记,以确定哪几张卡片汇总制作一张单据,如图5-52所示。
图5-52 “制单选择”选项卡
2)选择“制单设置”选项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科目”和“部门核算”,如图5-53所示。
图5-53 “制单设置”选项卡
3)单击“制单”按钮,将根据设置进行批量制单和汇总制单,屏幕显示出所制作的记账凭证。
4)选择凭证类别、日期、输入摘要等,确认无误后单击“保存”按钮,系统在凭证左上角显示“已生成”,如图5-54所示。
5)单击“下张”按钮,完成其他业务制单。(www.xing528.com)
图5-54 生成凭证
提示
①如果该单据在其他系统已制单或发生其他情况不应制单,则可选中该行后单击“删除”按钮,将该应制单业务从表中删除。
②如果在选项中选择了“应制单业务没有制单不允许结账”,则只要本表中有记录,该月就不能结账。
2.查询、修改、删除凭证
本系统所产生的凭证的查询、修改和删除可通过“处理”→“凭证查询”完成。
提示
①固定资产系统传递到总账中的凭证,总账无权修改和删除。
②修改凭证时,能修改的内容仅限于摘要、用户自行增加的凭证分类、系统默认的分录的折旧科目,而系统默认的分录的金额是与原始单据相关的,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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