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关税政策的效益,就需要对各种商品制定最适度关税。但是,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对最适度关税做了最狭义的解释。国际贸易理论认为,最适度关税应当是在静态条件下使国民经济净得益的关税,这样,只有在“大国效应”下,才有调整关税税率使国民经济净得益达到最大值的可能;而在“小国效应”下,只有零税率才是所谓的“最适度关税”。
(一)国民经济静态净得益的“最适度关税”
虽然在“大国效应”下,关税能使国民经济净得益,但如果关税税率过高,也会适得其反。关税之所以能使国民经济净得益,关键在于关税税负向国外转移,在转移过程中使国际供求关系发生变动,从而使国际供求均衡点位移。但这种位移是受国际供求规律约束的,因此,关税税率的修订必须遵循国际供求规律。其中,出口与进口的特点又有不同,为了简化分析,假定在大国效应下,大国的出口等于全部国际供给,大国的进口等于全部国际需求。
进口的“大国效应”见图4-16。假定该商品只有进口国才有需求,进口国的需求等于全球需求。进口国征收进口关税,本国需求曲线D(同时也是国际需求曲线)变动为 D-T,国际供求均衡点从D与Is的交点移动到D-T与Is的交点。此时,如果国际供给方没有作出供给变动的响应,那么,进口国需求价格的下降是以需求量的收缩为代价的,图4-16中,均衡价格从p降到p′,而均衡数量q收缩到q′;如果国际供给方以提高技术、降低成本等手段作出响应,国际供给曲线就可能变动为,进口国的需求量就可扩大,并且,需求价格也可进一步降低。至于需求量扩大的程度和需求价格进一步下降的程度,完全取决于国际供给方响应的程度。如图4-16所示,则进口国的需求量又回复到q,而价格却从p′降低到p″。
图4-16 进口关税的“大国效应”
出口的大国效应见图4-17。假定该商品只有出口国生产,出口国的产量就是全球产量。出口国征收出口关税T′,出口厂商加价出口,出口国供给曲线S变动为S′,国际供求均衡点从S与ID的交点移到S′与ID的交点。此时,不管生产者和出口厂商的利润如何,从整个出口国的效益来看,出口量减少了,而总价值增加了,这对外汇短缺的国家是有一定意义的。但如果出口关税提高到T″,加价出口使国际供给曲线变动为S″,国际供求均衡点从S′与ID的交点移到了S″与ID的交点。此时,出口商品的单位价值是增加了,但总价值却减少了。其原因在于S′与ID相交于ID的中点,而S′与ID的交点又远离ID的中点。而在图4-17中需求曲线为直线的条件下,需求曲线中点的需求总额为最大值。如果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则问题更复杂,还要考虑厂商的竞争条件、成本等因素。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有一种出口现象是需要用关税来保护的,那就是当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垄断地位,而国内的生产条件处于完全的竞争状态时,失控的竞争会导致“肥水外流”,而关税可以抑制生产的过度膨胀,使本国的生产要素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图4-17 出口关税的“大国效应”(www.xing528.com)
(二)关税政策综合平衡的“最适度关税”
为了适应关税政策综合平衡的需要,必须对“最适度关税”重新作出解释。最适度关税是指在充分考虑关税利弊的前提下,使既定政策目标达到最佳效果的关税。也就是说最适度关税不仅要考虑国民经济的静态净损益,更要考虑其动态净损益。对于不同的关税政策目标,最适度关税有不同的要求,应当分别进行讨论。
1.财政收入的最适度关税
财政收入的最适度关税就是使关税以及有关产业的所得税之和最大化的关税。这在本章第一节已有阐述。
2.保护国内生产的最适度关税
在制定关税保护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关税的局限性,使关税的保护程度限制在必要的水平。
3.促进国内生产的最适度关税
促进国内生产往往是以降低关税为政策手段的,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是静态净得益。但是,对某一种商品降低关税可能意味着对另一种商品提高关税。因此,制定政策时必须对产业之间的利益进行比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