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系统翻译专业人员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翻译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和翻译专业水平的提高,结合水利系统翻译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系统涉外工作和科技信息等工作的翻译人员申报技术资格的评审依据。
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涉外工作
专门从事外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贸易、国际商务等涉外工作的口译、笔译及相关对口管理工作的外语专业人员。
(二)科技信息
专门从事国外水利水电科技信息、管理与经济信息的搜集、翻译、编译、研究工作的外语专业人员。
三、水利系统翻译专业的高级技术资格名称为副译审、译审。
四、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副译审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翻译资格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翻译资格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翻译资格5年以上。
2.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副译审资格。
3.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译审资格: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副译审资格5年以上。
(三)第二外语、计算机、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申报副译审资格评审,必须取得全国或水利部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计算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书;
2.申报译审资格评审,必须取得全国或水利部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五、副译审资格评审条件
1.从事涉外工作的外语人员
(1)取得翻译任职资格后,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
①作为首席翻译,曾参加过国际会议,或随部级代表团出访、接待部级访华代表团3次以上并圆满完成任务;
②作为首席翻译,曾参与6次以上国际科技交流活动。
③作为首席翻译曾参与四次以上较大型工程进出口项目的商务合同谈判并圆满完成任务。
④主持或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的技术文件的审稿、定稿工作。
⑤任某项先进技术引进工程的项目主持人或任首席翻译,并经有关单位认定这项技术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
(2)取得翻译任职资格后,业绩成果要求:
①胜任部级领导接见外宾、出席国际会议或重要会谈的翻译工作。
②能胜任水利水电多科专业的技术交流谈判。
③能用第二外语承担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重要会谈的翻译。(www.xing528.com)
④能胜任大型水利水电项目合同的技术与商务谈判的重要涉外翻译。
⑤能胜任大型国际招投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重要的涉外工作的主要现场翻译工作。
⑥能胜任大型水利水电援外工程或国外工程的项目的现场主要翻译工作。
⑦曾参与的项目(工程、技术、商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部级嘉奖,本人承担了重要涉外翻译工作。
(3)取得翻译任职资格后,论文、著作要求:
①专著(正式出版,不少于3万字);
②译著(正式出版,不少于4万字);
③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译文4篇以上;
④按工作要求,翻译或校译(中译外)技术文献资料10万字以上,并达到定稿水平;或编译、翻译可供内部参考的有价值的相关资料20万字以上。
2.从事科技信息工作的外语人员
(1)取得翻译任职资格后,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了重大国外科技信息以及管理与经济信息专题的从选题到编译成文及定稿工作3次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了本单位科技信息及管理与经济信息专题工作4次以上。
2)负责的重大信息研究专题成果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或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国际承包工程项目技术文件,对外学术报告和论文的审稿、定稿工作。
4)作为专项先进技术引进工作的项目主持人或任首席翻译,并经有关单位认定该项技术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
5)主持一个情报网的科技信息工作。
(2)取得翻译任职资格后,业绩成果要求:
1)译著、编著、研究报告或科技信息成果获省、部级一、二等奖1次以上或三等奖2次以上;
2)译著、编著、研究报告或科技信息翻译成果获厅局级一等奖3次以上;
3)主持完成3项以上重大国外专题信息调研资料的翻译或编译工作,并得到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4)所参与项目(工程、技术、商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获部级嘉奖,本人承担了重要国外有关信息资料的翻译或编译工作;
5)能用第二外语承担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文件或资料的翻译;
6)能胜任大型国际招投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相关标书文件的翻译、校核或统稿工作;
7)曾参与的项目(工程、技术、商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部级嘉奖,本人承担了重要涉外翻译工作。
(3)取得翻译任职资格后,论文、著作要求:
1)专著(正式出版,不少于3万字);
2)译著(正式出版,不少于4万字);
3)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译文4篇以上;
4)按工作要求,翻译或校译(中译外)技术文献资料20万字以上,并达到定稿水平;或编译、翻译科技信息资料25万字以上,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为有很高参考价值。
六、译审资格统一由水利部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评审。
七、本条件中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八、本评审条件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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