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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考核流程及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要求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四条 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考核准备、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撰写考核材料、评定考核结果、反馈。领导干部个人的年终总结须填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第二十一条 针对民主测评和群众反映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考核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不须填写单位评鉴意见,直接报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部领导填写评鉴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

领导干部考核流程及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要求

第十二条 实行考核工作预告制。进行年度考核、定期考核、任职试用期满考核时,应提前一周将考核目的、考核形式、受理反映问题的方式及考核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在被考核单位以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预告。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考核准备、述职、民主测评、填写单位评鉴意见、将考核情况上报干部主管部门、评定考核结果、反馈。

第十四条 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考核准备、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撰写考核材料、评定考核结果、反馈。

第十五条 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的基本程序:考核准备、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撰写考核材料、评定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 考核准备。

(一)年度考核准备

1.被考核单位负责发布考核预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座谈会或以书面形式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理论学习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

2.领导干部进行个人年终总结。要联系思想实际,结合群众提出的意见,对照工作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工作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措施。领导干部个人的年终总结须填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定期考核准备

1.拟定考核方案。

2.组建考核组。

3.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内容。

4.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考核工作实施计划。

5.考核对象做述职准备,考核组发布考核预告。

(三)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准备

干部主管部门提前一个月将考核要求通知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并通知考核对象作好述职准备。

对正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干部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并派出考核组,考核组负责发布考核预告。对副职领导干部的考核,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并发布考核预告。

第十七条 召开述职会议

召开述职会议,进行考核动员,考核对象对本人工作和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述职、述学。

述学,即本人参加理论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自学的情况。

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述职会的,经干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进行书面述职。(www.xing528.com)

定期考核同时还要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

第十八条 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一般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等;职工人数较少的(在50人以下),可由全体职工参加。

第十九条 民主测评。

述职结束后,由参加述职会的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采用干部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领导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由考核组负责回收,并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其他人员填写的《领导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按不同层次分别进行统计。

考核组还可采取召开小型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理论学习情况等进行评议。

第二十条 个别谈话对象由考核组确定,应选择了解情况的人员,并注意代表性。一般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和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针对民主测评和群众反映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考核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考核工作结束时,考核组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核实情况向被考核单位的领导班子和考核对象反馈。

第二十二条 填写单位评鉴意见。年度考核时,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评鉴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部领导审定。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不须填写单位评鉴意见,直接报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部领导填写评鉴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三条 定期考核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时,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于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组还须提出是否为考核对象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的意见。干部主管部门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告分管部领导。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

(二)考核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

(四)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调整领导班子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 领导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不足、意见和建议,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

(三)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 反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干部主管部门反馈给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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