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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解读与应对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及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3种情况。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解读与应对

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例如,对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进行变更。合同变更一般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只对未履行的部分进行变更,因此,合同变更不能在合同履行后进行,只能在完全履行合同之前进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方式类似订立合同的方式,经过提议和接受两个步骤。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首先提出建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及变更合同引起的后果处理,另一当事人对变更表示接受。这样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达成协议。一般来说,书面形式的合同,变更协议也应采用书面形式。

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只是一方提议而未达成协议时,不产生合同变更的效力;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同样也不产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接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合同转让可以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随着合同的全部转让,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消灭,与此同时,在未转让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形成新的权利和关系。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及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3种情况。

(1)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也称债权让与,是合同债权人将合同中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转让合同权利的当事人称为让与人,接受转让的第三方称为受让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受让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合同法》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也称债务转让,是合同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合同法》规定了债务人转让合同义务的条件: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www.xing528.com)

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接受这些债权债务的行为。

3)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某种原因不复存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1)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实现了自己的全部权利,订立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因此而终止。

(2)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有时产生某些特定情况,应当允许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解除。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可以解除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另一种是法定解除。合同成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当事人一方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使合同终止。

为了防止解除权的滥用,《合同法》规定了十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终止后,虽然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了,但合同责任并不一定消灭,因此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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