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 and Clarke(1999)研究了市场竞争程度与管理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市场竞争越激烈,管理层对于管理会计信息的需求就越大。Chenhall and Morris(1986)指出,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组织经营决策权力的配置都必须与经营业务单元的外部环境特征相互匹配。他们研究发现,随着企业上级单位对于经营业务单元分权程度的提高(这里分权程度就是指经营决策分权),管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也会相应地增加。一般认为,经营业务单元管理层在其自身所处的市场中具有较大的信息优势。当信息传递的成本较高时,组织就会将市场、经营和投资等经营决策权力分散给下级管理层,分权管理模式更有利于企业提升效率和业绩。其实,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增加,上级单位在将经营决策权力下放给经营业务单元的同时,上级单位充分掌握经营业务单元信息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建立自上而下统一的会计信息系统的难度和成本也将越来越高。若要帮助经营业务单元管理层更好地决策,会计权力也不得不随之匹配给经营业务单元(Indjejikian and Matějka,2012)。因此,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增加,上级单位更有可能将经营决策权力和会计决策权力下放给经营业务单元。在这种去中心化的会计管理模式下,经营业务单元会计人员更有可能以下级经营业务单元为中心设计并建立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其所提供的管理会计信息对于经营业务单元管理层的决策有用性也会增加。对于国有企业来讲,市场竞争同样可能会成为逼迫企业内部进行分权管理的外生因素,即随着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程度的增加,国有企业内部越可能进行分权管理。基于此,提出本书的研究假设1。
研究假设1: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增加,上级单位会赋予下级经营业务单元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力,并匹配相应的会计权力,从而增加管理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
政府干预作为司法体系的替代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孙铮等,2005)。以往文献分别从公司治理(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投资行为(程仲鸣等,2009)等角度研究了政府干预对于国有企业的影响。仅从权力配置的格局来讲,长期以来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父爱主义从来没有消失过。国有企业表面上是独立的法人,但也必然受到政府管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大部分并非职业经理人,而是由上级管理机关如国资委直接委派。实际上,政府对于企业的干预强调的就是控制,这种控制与分权管理模式是相互矛盾的。原因在于,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诉求并非只是赢利,更多的是需要企业完成一系列的社会目标,如解决辖区内的就业、履行社会责任等。这些社会目标与企业本身的逐利性目标存在一定的冲突,且分权管理并不适于国有企业充分达成社会目标。O'Connor et al.(2006)也指出,研究中国国有企业的分权管理模式,不可忽视政府干预对于企业内部权力配置的影响。他们认为,国有企业中党代表如党委书记等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掌控人事安排,因而关于经营业务单元的经理人选择可能并非完全出于利润动机,而更多是出于政治动机。他们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人事干预会降低企业内部经营决策的分权程度。同时,以往研究也表明,政治干预会降低国有企业管理层通过使用客观业绩评价指标以及激励计划从而提升组织效率的意愿(Brainine,1996;Peng and Heath,1996),这也客观说明受到政府人事干预越强的国有企业,旨在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的分权模式以及管理方法可能更难实现。本书认为,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人事干预不仅影响到经营决策权力的分配,而且根据研究假设1,其也会通过约束经营决策分权间接降低会计分权程度,从而降低管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基于此,提出本书研究假设2。
研究假设2:政府对国有企业的人事安排的干预会通过降低经营分权进一步约束会计分权,从而削弱管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即政府干预的约束效应。(www.xing528.com)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中国政府对于企业的干预还表现在我国政府长期以来积极地推动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进而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及效率(Chow et al.,2006)。例如,为推广“邯钢经验”,1996年,国务院就专门发文要求全国企业学习邯钢经验;为推广责任会计,在财政部1995年印发的《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中专门提出要建立以责任会计为主要形式的企业会计管理体系;为推动预算管理,财政部先后于2001年和2002年发布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为推动成本管理,财政部于2013年专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并要求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范围内施行;为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财政部于2014年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在分析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基础上,分别从理论体系、指引体系、人才队伍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措施;等等。政府明确、有力的政策导向促进了相关管理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广泛应用,以及示范性、样板性案例的形成。同时,对于国有企业来讲,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出资人,政府同时还扮演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者,如发布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国有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政府的这种经营管理指导者角色会倒逼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综上,我国政府对于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存在着积极的一面,这既存在于我国政府通过对管理会计理论、方法和技术的推广,也存在于政府通过行政干预倒逼国有企业改进管理水平。因此,除约束效应以外,政府干预对于提高管理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也具有直接积极的作用,即推动效应。基于此,提出本书研究假设3。
研究假设3:政府对于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推动会直接提升管理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即政府干预的推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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