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民营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民营制度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有民营”是商业企业推行租赁、承包及“四放开”改革的延伸和发展。凡是实行“国有民营”办法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保证足额上缴固定资产折旧等项费用。截至1995年底,全地区商业系统实行承包制的企业33家,租赁制企业15家,国有民营企业241个门店,拍卖5家,兼并5家。1994年2月22日,固原地委、行署制定了固原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出了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民营制度

1992—2001年,是固原地区工业企业深化改革时期,国有企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实现县域经济发展的新突破。

(一)国有企业改制深入推进

1991年,在贯彻落实《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过程中,固原地区企业在扩大自主权、积极推行内部各项改革的基础上,确立了具有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法人地位的基本经营管理制度。大多数企业在内部管理体制上全面推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了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推行了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企业公开招聘中层以上干部,竞争上岗,择优使用,职工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企业进人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将职工工资、奖金的分配与企业效益及个人贡献大小结合起来,实行计件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档案工资与评分记奖等分配方式,从而打破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在劳动分配上存在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现象。

1993年9月,固原地区国有企业进一步推行“国有民营”管理办法。“国有民营”是商业企业推行租赁、承包及“四放开”改革的延伸和发展。“国有民营”的含义指国家所有,非国家经营,国家拥有企业所有权,把经营权赋予国家以外的民间经营主体,所有者和经营者各用其权,各司其职,国家作为所有者行使所有权职能,民间经营者作为经营权主体行使经营职能。具体说,就是将原门店柜组的现有商品及货架、柜台等资产一次性折价卖给职工个人经营,资金由公司一次性或分期收回。再将门店或柜组的现有营业场地等设施租赁给所买商品的职工个人,按期收取一定租赁费,同时将销售额测算成一定比例递增包干,年递增率一般应在15%以上,并将各项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离退休人员统筹费等)核定包干,保证上缴,定期包死。切实体现出“卖”“租”“包”等项内容,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国家和个人都能够得到实惠,但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凡是实行“国有民营”办法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保证足额上缴固定资产折旧等项费用。暂时占用国有流动资金的还需收(缴)占用费,其比率不得低于银行贷款利率,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实行“双轨制”,即先以拆卖商品应收资金为基数,建立商品资金风险抵押金制度。拆卖商品应收资金,原则上一次性收回。如果商品占用过大,职工又无能力一次性交清时,采用分期收回的办法,但最多不得超过3年。签订合同时,先按30%以上的比率收回实行拆卖商品资金,剩余部分按30%以上的比率实行拆卖商品资金风险抵押,直到商品资金全部收回。同时以应上缴的各项费用总额为基数,按30%~50%的比率建立“保缴”风险抵押金制度,以保证各项应缴费用及时足额收回。

在引进竞争机制的同时,本着“三优先”(先本柜组、次本企业、再本系统)的原则,实行系统内公开招标优化劳动组合。推行“国有民营”的门店或柜组同主管公司签订合同,将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等列入合同条款。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合同有担保单位或担保个人担保,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对不履行合同违约者,按法律办事。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执行合同有问题的早发现、早调查、早处理,减少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损失和浪费。为保证应缴各项费用的按期足额上缴,采取分月或分季收(扣)缴的办法,不搞年终一次汇算清缴,以免造成拖欠。

本着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国有民营试点。先在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下的小型零售企业、饮食服务企业以及效益不佳至长期亏损的企业全面推行。对推行国有民营的门店或柜组明确其原企业性质、隶属关系、职工身份“三个不变”,职工现行工资标准记入本人档案,善始善终安排好离退休人员,保证其生活不出问题。凡是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饮食、服务企业以及地处偏僻、经营不佳以及长期亏损的其他商业企业和门店,由国资局、物价、工商、财政等部门共同参加,在对企业资产重新估价的基础上,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的资金还清企业的原有债务,不留尾巴,保证安置企业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如一次性发给职工生活安置费等)。有条件的国有商业企业逐步推行不同类型的股份制试点,由法人持股为主体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试点和集资入股新办企业的股份制试点等,并逐步实行股份制企业规范化管理。

改革现有批发企业大机构、大库存、大架子的现状,重构批发企业。各县除保留经济效益比较稳定、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的批发企业外,其余批发企业,特别是严重亏损的批发企业能并则并、能撤则撤、能卖则卖。保留下来的批发企业重新核定商品资金,使商品存库经常保持在科学合理的水平上,减少商品积压,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转变重采购、轻推销、习惯于坐楼经营、等客上门的经营方式向多头延伸,自办零售商店或与零售商店联营,走批零一体化或以零带批、以零兼批的路子;向生产延伸,走工贸一体化,自办实业或通过投资入股与其他企业合办实业的路子;向其他服务领域延伸,利用现有场地、仓库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业务,扩大经营范围。注重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利用现有资金,创造条件,改建或新建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以零带批,发挥国有商业企业的规模优势,创造规模效益。

将风险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引入批发企业,把批发企业生意做宽做活。无论推行哪种改革形式,原则上实行企业的债权债务要随人走的办法,新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个人承担原企业法人的债务,原有企业不留尾巴。综合部门从发展和改革的大局出发,对国有商业企业的改革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支持,给足优惠政策,为企业改革开绿灯。企业自身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方向,以盈利为目的,在用活各项政策的同时,发挥管理者和全体职工主观能动性,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发展。截至1995年底,全地区商业系统实行承包制的企业33家,租赁制企业15家,国有民营企业241个门店,拍卖5家,兼并5家。彭阳县百货五金公司企业兼并,形成规模,固原县食品公司和蔬菜公司合并组成副食品盐业公司,节约资金40万元。(www.xing528.com)

1994年2月22日,固原地委、行署制定了固原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出了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理顺产权关系,搞好股份制试点,加强企业管理,引导企业练“内功”,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要求。5月20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固原建立现代工业体系的原则、目标、产业方向、相关政策,并制定了10项具体措施。一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依靠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兴办企业;三是以中小型为主,小中大相结合;四是依靠当地资源,围绕支柱产业,争取外援,创办地方特色工业企业;五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兴办外资、三资企业;六是鼓励支持企业与区内外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发展企业;七是依靠市场和优惠政策引进新技术与人才,开发优势拳头产品;八是利用富余劳动力,兴办劳动密集型工业项目;九是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畜产品、林产品、药材、野生加工工业;十是以矿产资源发展建材煤化工、火电和高耗能工业。大力倡导依据市场需求,能办什么工业就办什么工业,走多元化经济协同发展的路子,鼓励大办特办私营工业,积极兴办集体工业。

从1999年开始,固原地区进一步加大了企业改革力度,狠抓了企业改制的质量,使企业生产真正适应和服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这期间全地区县属以上101家国有企业,因厂制宜,进行不同形式改制的92家,改革面达90.2%,对改制走了形式的9家企业重新调整了改制方案。通过这次改制不但普遍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扩大了企业规模,而且显著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先后兴建了拥有先进技术设备的隆德县、西吉县精淀粉,固原县皮革,三营造纸,泾源县肉联,海原县(2003年划归中卫市)油炸土豆片,彭阳县麻棉等生产企业,奠定了固原地区现代工业的基础,形成了建材、皮革、淀粉、煤炭机械、造纸、肉类加工等依附当地资源的工业门类。

(二)“南部放开”促进企业发展

1994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北部重振,南部放开,中部上台阶”的发展思路。固原地委、行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南部放开”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决定通过实施“股、并、卖、送、分、退、关、破”8个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对工业企业在所有制上彻底放开,体制上彻底还权,机制上彻底搞活,三制联动,全面创新,实行企业产权明、体制顺、机制活的目标。使公有制企业向多种所有制形式转化,增加私营经济的分量,加大市场竞争的主体力量,鼓励支持大办三资企业、骨干企业,加快建设工业小区和发展沿线沿路经济,支持农民经商,发展庭院经济或务工办厂,建立工业奖励基金,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全心全意为发展工业生产服务。

1995年11月,固原地委、行署召开了全地区工业经济和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部放开”,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放开土地管理政策、加快拍卖宜林“四荒地”、加快沿路经济开发速度等5项具体措施。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社会保障等配套改革也逐步加快。1995年底,全地区国有企业职工(不含临时工)全部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一时期,根据固原地区的特点,还就如何围绕发展支柱产业集中进行企业和产品的技术改造,在引进外资,投资嫁接改造,把技术改造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用新机制推进技术改造,以技术改造的成果促进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首先通过企业的改组,打破了“小、散、弱”的格局,采取兼并联合、合资、租赁、转让、破产等形式,调整了企业组织结构。1995年,全地区乡及乡以上37%的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实施了不同形式的改革。西吉淀粉总公司因势利导改组企业,大胆兼并、联合,走集团化的路子,不断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系列新产品,逐步形成优势,成为当时全地区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工业企业。

1996年1月12日,固原地委、行署再一次召开全地区企业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企业改革要在“放”字上做文章。一是放开所有制形式,改变单一化弊端;二是放开经营,把经营决策权交给企业,减少行政干预。为此,地委、行署提出企业改革的任务: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改革面达到100%,其中产权制度改革要达到70%以上,同时要求建筑、运输企业和商流企业也要加大改革力度,认真放开搞活。主要突出“一个重点”(股份制)、“两个加大”(兼并和分立破产)。提倡推动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通过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企业集团,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投资、加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引进和技术革新等办法,充分利用自治区对固原的各项优惠政策,培育几家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名牌和拳头产品,以效益为目的,推动全地区企业改革,实现经济腾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