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自治区逐步放宽了乡镇企业发展政策,乡镇企业作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1978—1984年,随着经济政策的松绑,乡镇企业全面复苏。据统计,1978年,固原地区(含海原县)有乡镇企业1404个,从业人员11230人,总收入1304万元。截至1984年,全地区共发展乡镇企业16528个,从业人员达34628人,总收入为5623.63万元。
此后,乡镇企业主要经历了快速发展、整顿治理两个阶段。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7月24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固原地区调整乡镇企业领导结构,建立了乡镇企业管理局。1988年4月7日,固原地区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建立乡镇经委,作出发展乡镇企业的规划,提出了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引进项目、引进设备,联合办厂,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企业等具体措施,并按照以市场调节为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调节、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多劳多得、优胜劣汰的机制运行。通过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和鼓励性政策的出台,固原地区的乡镇企业迅速兴起,到“七五”末的1990年,全地区乡镇企业工业有24个大类80多种主要产品,其中有13种荣获自治区乡镇企业优秀产品奖。到1991年,全地区有乡镇企业(含海原县)增加到25411个,比1978年增长171%,从业人员68865人,比1978年增长513%,总收入达到28960.5万元,是1978年的22.2倍。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改善了固原地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初步实现了人口、经济要素的合理分布和自由流动,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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