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并不等于无政府主义,完全排斥政府作用的发挥。比如产权的确立,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完善,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还有公共服务的提供等,都离不开政府。政府并非管得越少越好,当然也不是越多越好,过犹不及,而是管得有效率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最关键的问题是管什么,如何管。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多年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程中,政府确实做了不少事,起了不少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政府“越位”,即政府部门超越自己的职能范围,不该管的也去管,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过多,侵占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权力。例如,各级地方政府为追求本地GDP的增长速度,不惜消耗一切资源,不顾破坏生态环境,竭力以最优惠的条件(如减免税费、无偿使用土地等)招商引资,想方设法构筑融资平台,用银行贷款上项目,搞投资。政府的一些部、委、办也竭力维持审批体制,甚至扩大审批权限,干预市场配置资源,导致某些场合市场主体不能自主决策,被迫寻租、“跑部钱进”。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虽然在短期获得了经济高速发展的效果,但却是以资源快速耗竭、环境严重破坏和牺牲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代价的。这类超前开发、发展模式犹如饮鸩止渴,实在不可取。
二是政府“缺位”,即政府部门没有切实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有效地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政府没有有效发挥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职能,也没有尽其所能去做惠及民生的公共服务。政府的“缺位”带来的后果很严重。如果在市场监管上缺位,会助长一些企业或商贩的假冒伪劣行径,导致食品药品行业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甚至产生“劣品驱逐良品”的效应,导致市场崩溃;而且,当这些事件发生后,如果政府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以儆效尤,反而为了GDP和财政收入,对相关主体采取姑息纵容的态度,会严重损害政府权威,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无序竞争。如果政府不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盗版侵权,就不能激励创新和发明,人们就会宁愿为IBM或微软研究院打工,也不去设计和开发新产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就只能是一个梦。某些地方的政府与民争利,为自己部门的利益服务,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不到重视和保护,正当诉求得不到解决,导致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的“缺位”和“越位”与我国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有一个路径依赖有关,也与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不重视市场经济有关。那时候,一方面,市场经济成分所占比重很小,市场主体如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力量极小,经济想要快速发展,还得靠政府出面招商引资。另一方面,市场对政府而言也是一个新事物,政府各部门还缺乏与市场共处的经验。因此,在转轨初期,政府出现一些“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在所难免。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条件日趋成熟,政府继续玩“缺位”和“越位”就理屈词穷了,并且如前所述,后果也会很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我们亟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责界限,让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完美配合,合力实现大国崛起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www.xing528.com)
如何界定政府的职责呢?为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政府的各种职能,概括起来,即包括稳定宏观经济、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督、弥补市场失灵等,为我们界定政府职能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其实,任何一国政府的职能,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等。从资源配置中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角度出发,我们将讨论的重点聚焦于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职能。
政府的经济职能可概括为三个方面:(1)提升经济效率,如管制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解决外部性问题,保障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改善信息不对称问题等,也就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2)促进社会公平,一般认为,市场能够有效促进效率,甚至产生马太效应,恶化社会公平问题,这时需要政府适当的干预,采用诸如税收和政府转移支付等收入再分配政策缩小贫富差异,改善这个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3)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当经济困难在短期出现严重的萧条或过热,如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2007-2008年的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衰退、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过热等,宏观经济出现这种“感冒”时,由市场机制自身去消解这病痛会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并要承受严重的失业或通货膨胀,有时这种病痛是社会无法承受之痛。此时政府可以开出一些良方,通过扩张(或紧缩)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或双管齐下,可以迅速药到病除。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在某些场合资源配置功能的失灵或不足,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当适度,不应当去插手本应由市场去做并且经过实践证明市场更能胜任的事务。在市场机制能够更有效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领域,政府不应涉足,只有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才需要政府出面干预,而且这种干预的目的也仅限于促使市场机制功能的恢复,而非取代市场。
尽管我们强调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但仍有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空间。首先,政府的上述职能领域都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失灵或不足的地方,有必要由政府出面干预。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追逐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垄断企业必然会破坏公平竞争,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更大私利会做出对周围环境不利影响的经济活动,一些企业或个人会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诸如此类,就需要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管制或矫正,否则就会影响全社会的经济效率和福利。此外,市场机制必然造成贫富两极分化,市场也不可能向公众提供无利可图的公共物品,而这些都是现实存在的。其次,政府也有能力来担当这些职责。政府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它可以依法向全体公民征税和发行国债,举一国之力来向公民提供公共物品和各种公共服务、向低收入者提供补贴等;可以通过立法、司法对市场进行监管,惩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可以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熨平经济波动,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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