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2016年2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提出建立团体标准基本信息公开制度,按意见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于2016年上半年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正式上线试运行。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以服务团体标准化工作为目的,发布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新闻和资讯,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对团体标准获取、评价和监督的渠道,实现对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的信息管理,为社会团体和公众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2017年12月28日,由国家标准委标准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建设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这是一个公益类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目标是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等标准化信息资源统一入口,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在第二条标准分类中,在原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外,增加了团体标准,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标准化体系中,最终形成“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行业标准补遗漏、企业标准强质量、团体标准搞创新”的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9年1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制定团体标准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鼓励社会团体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其团体标准。
2020年3月1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明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在虚拟现实领域相关团体标准制定方面,国内各地社会团体、联盟等正有序地开展一系列虚拟现实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虚拟现实产业联盟(IVRA)、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AVS工作组)、重庆市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QCBDS)、广东省虚拟现实产业技术创新联盟(GDVRA)、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INFOCA)、上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SITIA)等均在各自领域开展了团体标准建设工作。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社会团体注册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如表7-1所示。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发证机关统计,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共659家,占社会团体注册总数的15.2%。
表7-1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社会团体注册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图7-1所示,从地域分布上看,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等31个省、市、自治区的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其中广东省社会团体注册数最多,为625家,占社会团体注册总数的14.4%。(www.xing528.com)
图7-1 社会团体地域分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图7-2所示,从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来看,社会团体公布团体标准涵盖了19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20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团体标准数量最多的是制造业,共8 602项,占团体标准总数的40.3%,其次是农、林、牧、渔业类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类等行业。
图7-2 团体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如表7-2所示,社会团体公布的团体标准按产业和社会分布统计,其中工业类共10 528项标准,占比49.31%;服务业类共4 568项标准,占比21.40%;社会事业类共3 255项标准,占比15.24%;农业类共2 999项标准,占比14.05%。
表7-2 团体标准按产业和社会分布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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