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推进规模经营则是降成本、提效率与效益的重要经营方式,必须给予重视和支持。
1.培育职业农民,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注重三个扶持:一是扶持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现阶段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为此,要在加强农村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骨干以及返乡创业农民等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贯穿农业实用技术、产加销、贸工农的专业培训,引导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做大做强新型经营主体。在进一步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水产发展项目的同时,要实施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重点扶持100家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00家机制完备、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力。三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精准扶持力度。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给以经营主体在农田道路、农业设施建设上的扶持;在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引导互联网金融与农业对接、创新供应链融资、健全农业保险体系的基础上,提高金融支农精准度。如推出针对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以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金融专项支持计划,增加季节性小额贷款的支持,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与财政扶持,推动全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四是加大扶持政策解决农业人才缺少问题。一方面试点推进将集体土地流转、新增农业补贴发放等与农业新经营主体挂钩,吸引“农二代”投身农业;另一方面要鼓励有志于发展现代农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城市文化人、工商企业家、互联网业主和各类社会人士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身于与农业相关的产业,形成一种新农人与老农人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互促共进的全新的农业主体结构。(www.xing528.com)
2.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效率与效益
在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基础性地位的前提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加大力度。第一,加大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力度。各级政府要制定更加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支持措施,如集体土地流转、农户自愿流转、宅基地退耕、新增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第二,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方式的创新。一是进一步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经营形式,鼓励无劳动力分散经营户、兼事农民将土地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以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核心,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大力推动“农业共营制”“大园区+小业主”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第三,推广集中连片耕种制。在适宜的地区采用“沙洋模式”即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按照按户归并集中,农户在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耕种,从而推动农业的规模经营。力争到2020年,全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40%,突破现有的土地细碎化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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