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产物,西方学界对此已有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但在我国,劳动关系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而逐步显现出来的。近年来国内经济、法律、政治、管理、社会、文化以及心理等不同领域的学者都对劳动关系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但学术界对劳动关系的认识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梳理劳动关系的词源、内涵等基本理论问题。
(1)劳动关系的词源。
“劳动关系”一词是由英文“labor relations”翻译而来的,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双方利益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2]。这一称谓强调劳动这一经济社会行为本身,受价值观的影响较小,比较客观。不过,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或不同体制下,“劳动关系”又被称为产业关系(industrial relation)、劳资关系(industrial-capital relation)、雇佣关系(employment relation)、雇员关系(employee relations)等,不同的称谓体现了不同的价值观。其中产业关系与日益衰落的“冒烟产业”、蓝领工人以及强调与之相伴的雇主与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相联系,比劳动关系的范围要广;劳资关系强调资方(企业)与劳工(员工)之间对立与冲突,比劳动关系的范围稍窄;雇佣关系则偏重于工作场所的雇佣关系管理,并关注对雇员的激励,但雇主始终处于优势地位;雇员关系同样偏重工作场所的雇佣关系管理,但鼓励雇员参与管理,重视雇员能力的开发,不过实质上并没有改变雇员弱势的地位。可以看到,劳动关系的不同称谓是对特定劳动关系的特点与性质的把握与表述,不过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劳动双方的对立与冲突。
(2)劳动关系的概念和含义。
国内学者对劳动关系的定义大致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www.xing528.com)
狭义的劳动关系通常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不同学者观察劳动关系的视角有所差异。比如,常凯(1995)[13]、程延园(2003)[14]从劳动力使用的角度,指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统称。雷红(1997)[15]则从生产关系维度,将劳动关系定义为企业与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关系,是生产关系在企业中的具体表现。杨体仁和李丽林(2000)[16]沿着“问题—解决”思路,将劳动关系界定为任何一个就业组织中,经营管理人员群体内部、雇员群体内部以及经营管理人员、雇员两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合作及其解决方式。马隽戎等(1999)[17]等从现代企业理论视角,认为劳动关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内在对立统一的关系所决定的,即物质资本所有者及其代理人(企业经营者)与一般人力资本所有者(雇员)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
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劳动力的使用关系、劳动管理关系、劳动服务关系等,本质上是社会物质生产领域与非物质生产领域之间的相互依赖与交换关系(温海池,1994;祝宴君,2001)[18][19]。
广义的劳动关系定义相对抽象、宽泛,使其操作性受到限制,本书的研究将劳动关系界定为狭义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是企业管理者(雇主)和员工(雇员)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关系,而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就是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经济与社会关系所存在的一种协调、融洽、均衡发展的状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