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为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社会管理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主要表现在:矛盾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领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股市房市投资受损等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矛盾涉及各行业各阶层,既有农民、城镇居民、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业者、学生,也有军队退役人员、原民办教师、老村干部、老知青等特定人群。
因此,《决定》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的创新。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社会治理”,既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相呼应,又顺应了新时期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形势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2]。所谓治理,一是强调法治基础,二是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三是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特别是要确立社会作为公共事务治理主体的地位。
在坚持系统治理方面,《决定》要求“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3]比如,要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组织起来,去做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努力渗透到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服务优势,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社会能力。
在坚持依法治理方面,《决定》要求“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4]比如,要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工作,依靠法律来规范个人、组织的行为,协调社会关系,监督和保护公共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防止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www.xing528.com)
在坚持综合治理方面,《决定》要求“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5]比如,要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在坚持源头治理方面,《决定》要求“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6]何谓“网格化管理”呢?就是科学划分网格,把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使网格服务管理人员承担起了解社情民意、采集治理信息、服务社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等职能,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最末梢,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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