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民生问题的“安全网”,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因此,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是我国新时期十分必要的社会投资、经济投资、政治投资与安全投资,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可或缺的维系机制与促进机制。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基本保障部分和补充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障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展,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大幅增加,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我国距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越来越近,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社会保障在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2012年,中央财政就安排社会保障资金5299.73亿元,其中下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70亿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54亿元、新农合补助资金992亿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07亿元。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广大的农村地区严重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基金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不高;尤其比较突出的是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当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浩大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就要切实完成好《决定》提出的新的改革任务。其要点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www.xing528.com)
《决定》还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作了具体规定。比如,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当然,从广义上来理解,我国社会保障还包括住房保障、老年人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服务保障以及家庭保障等内容。《决定》对这几个方面也作了要求,也就是要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