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做假账非止一日,与各级各类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
(一)会计信息失真简析
一些经济组织发生这样那样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有财务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经验和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缺失等问题,但主要还是财务会计人员受制于从业环境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是困扰会计界多年的问题,一直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顽症”,对国家的经济秩序构成了不良影响,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会计专业刊物上登载了很多研究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文章,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方式方法手段、表现形式、类别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分析,提出了很多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会计信息失真是问题的一种表现形式,业界所称的“做假账”是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可以统称为会计信息失真。两者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主要是问题的程度有所不同。“账外账”“小金库”是做假账的必然产物,为贪污腐败、行贿受贿提供了温床,危害很大。做假账,确实为某些人、某些小团体、某些经济组织带来了好处,特别是一些公司企业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做了不实之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假账的存在,使我国的很多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失真,影响了各级政府的决策,与党和政府始终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工作原则背道而驰,助长了弄虚作假之风,和国家的要求格格不入。
(二)我国政府对“不做假账”的要求(www.xing528.com)
2001年4月16日,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同志曾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写“不做假账”,作为校训。朱镕基同志强调[4],中国政府特别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所有会计人员必须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不屈从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不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原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同志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揭牌仪式上讲话[5]时要求广大财务会计工作者铭记朱镕基总理关于“不做假账”的指示,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可靠地提供会计信息……项怀诚指出,“不做假账”是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要求的高度概括,更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作为一个好的校训,“不做假账”也是造就会计人才的重要保证。项怀诚还强调指出,“不做假账”是会计工作充满生命力的根本保证。离开了真实、客观、公正、可靠,会计信息非但没有存在的价值,还有很大的危害性。在证券市场,投资者投资的依据是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如果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可靠,就会极大地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业界普遍认为,“不做假账”,是会计行业职业操守的“底线”,这不仅是会计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整个社会经济大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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