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
一方面,应当遵守工作底稿编制和管理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另一方面,应当遵守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对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的规范要求,如《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等。
2.应当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能够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1)工作底稿必须如实反映和记录评估全过程。也就是说,在评估程序实施的各个阶段,如订立评估业务委托合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等各阶段,都应当将工作过程如实记录和反映在工作底稿中。
(2)工作底稿必须支持评估结论。工作底稿是用来反映评估过程有关资料、数据内容的记录,是为最终完成评估业务服务的,其目的是支持评估结论。与评估报告有关或支持评估结论的所有资料均应当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
3.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
(1)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评估全过程。一是要求工作底稿反映的内容和情况应当是实际存在和实际发生的,强调评估委托事项、评估对象、评估程序实施过程的真实性。二是工作底稿所反映的评估内容是完整的。不仅要求工作底稿内容真实,而且要求全面反映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不能遗漏。如评估对象的现场调查和评定估算等都应有真实完整的记录。
(2)工作底稿必须重点突出。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并不是说非重点资产的现场调查、评定估算不可以简略。一个企业,可能有几千项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时,不可能、也不必要对数量巨大的同类设备逐一进行现场勘查,摘抄每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查看每台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等情况。《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采用逐项或者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因此,重点突出是指评估工作底稿应当力求反映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重点突出是要求对工作底稿中支持评估结论的资料要突出,凡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和现场调查、评定估算过程,都应当形成工作底稿。
记录清晰有两方面含义:一是记录内容要清晰,使审核人员、工作底稿使用者通过查阅对评估过程的描述,对评估过程有清晰的认识;二是记录字迹要清晰。现场调查的工作底稿大都在现场撰写,有些评估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后,所做记录文字不清晰,给审核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也难以作为支撑评估结论的依据。所以手写的工作底稿一定要字迹清楚,不能模糊难识。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www.xing528.com)
4.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档案应由提供方确认
在评估中,有相当部分的工作底稿是由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有些是反映委托方基本情况的重要资料,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房地产权证等,需要提供方进行确认;有些是确定评估范围的,如资产评估明细表,更需要提供方予以确认。确认方式包括签字、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这实际上是责任划分问题,提供资料的一方,原则上应当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
评估工作底稿的编制不但直接影响到资产评估的质量,还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佐证自己在评估过程中客观、公正地履行程序的依据。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业务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工作底稿。评估工作底稿编制的具体要求包括:
1.作为底稿的相关资料的确认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收集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的重要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对相关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2.编制目录和索引号
细化的工作底稿种类繁多,不编制索引号和页码将很难查找,利用交叉索引和备注说明等形式能完整地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并避免重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特点和工作底稿类别,编制工作底稿目录,建立必要的索引号,以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比如评估项目中的汇率,评估基准日1美元兑换6.5元人民币,评估过程中,在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多个科目都要引用,编制工作底稿时,可以在现金的工作底稿中保存汇率的询价依据,其他科目的评估中只要注明交叉索引就能很方便地找到依据。
3.底稿审核
工作底稿一般是评估项目组的成员在评估时编制的,由于种种原因,编制人可能产生差错、遗漏等问题,因此,在工作底稿的编制过程中,需要经过必要的审核程序,包括对文字、数字、计算过程等内容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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