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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操作步骤详解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权属资料瑕疵的披露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调查中,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上述相对细致的现场清查核实后,更容易发现单项资产项目可能存在的法律权属资料上的瑕疵事项。

资产基础法操作步骤详解

(一)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操作程序

根据资产基础法的原理,该方法的基本操作程序应该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获得以成本为基础的资产负债表

评估专业人员的评估首先从企业的历史成本资产负债表开始。此资产负债表若是在评估基准日编制的最为理想,如果不能获得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也可以让委托人会计师编制评估基准日的历史成本资产负债表,或自己根据资料编制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或依赖距评估基准日之前最近的财务核算期限已结束的资产负债表进行评估调整等。

2.确定需要重新评估的资产与负债

评估专业人员应慎重地分析和了解所评估企业每一项实质性的表内资产和负债。评估专业人员的目的是根据所选择的适用于所评估企业的价值标准,决定需要评估的资产与负债。如我们可以设定市场价值为企业评估时适当的价值类型,这样,评估专业人员将在此程序中按照评估市场价值的要求,分析企业每一项实质性的表内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是否需要进行评估。

3.确定表外的资产

评估专业人员将确定在评估结果的资产负债表中需要确认的目前没有入账的(有时称为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资产。例如,无形资产经常没有记入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而这些资产往往是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许多传媒文化产业以及第三产业服务机构里经济价值最大的组成部分。评估专业人员应寻找这些没有在账上体现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4.确定表外或有负债

评估专业人员将确定在评估结果的资产负债表中需要确认的、但目前没有入账的实质性的或有负债。如果或有负债中存在潜在的未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则可能需要聘请专家作出判断。在一般公允会计准则的规定中,或有负债是不记入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但在审计和财务报表的审核中,重要的或有负债需要在其附注中予以披露。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时,对或有负债的确定和评估,相对来说是不经常应用的程序。对于那些存在未予判决的经济起诉、所得税或资产税方面的争议或环境治理要求等情形的企业,或有负债对企业的经营风险有重要影响(通常可以量化)。

5.评估以上确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

在对账面的资产与负债分析之后和对表外的资产与负债确定之后,评估专业人员将开始企业每一项资产评估的定量分析程序,如有必要,还将进行企业每一项负债的定量分析。在典型的企业价值评估项目中,评估专业人员进行的是各类资产的评估分析,对于某些类型的资产评估,可能需要使用专门的评估专业人员。

6.编制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在得出企业的所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以及企业所有的账面和或有负债之后,评估专业人员将可以编制一份经过评估的、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在这份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的(不同于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资产负债表中,评估专业人员直接以算术程序,用企业(有形和无形的)资产价值减去企业(账面和或有的)负债的价值,得出以企业权益价值衡量的100%的所有者权益。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操作程序的注意事项

应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是对被评估企业资产负债表表内、表外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估算,评估过程中的一些评估程序与采用收益法、市场法相比有着自身的特点。

1.评估范围的确定(www.xing528.com)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范围是被评估企业资产负债表表内、表外的各项资产和负债。

从实务操作上看,由于资料的可获取性不同,并非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并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评估。当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时,应当考虑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如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调查后判断,被评估企业有价值量较大的表外无形资产,但却没有适当的方法评估出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资产基础法就不能用于这类企业价值的评估。

评估专业人员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时,需要对企业资产负债表表内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存在进行判断。如果评估基准日的企业财务报表已经通过符合评估目的的专项独立审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查阅审计报告及其附注。一般情况下,可以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判断表内资产、负债项目是否构成需要评估的实质性项目,并在评估说明中清晰地表述哪些资产、负债项目不需要单独评估的判断结论。

如果相同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不是相同目的,则应要求委托人提供评估目的相同的专项审计报告。如果委托人或企业管理层只提供相同基准日年审报告或其他目的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判断该类审计报告对于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资产负债项目的依据是否充分。

如果委托人或企业管理层不能提供基准日任何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参考最近时期的各类独立审计报告和其他资料,判断能否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

2.现场清查核实

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现场勘察中,需要按企业申报的清单对各类单项资产进行清查。对于价值量较大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应当对照该类资产清单,逐项进行现场清查核实。实务中,一般对价值量较大的大型机器设备、专业车辆、各项房屋建筑物等需要逐项调查,记录、分析其使用状况;对于价值量占比较大的存货需要监督盘点,查看存货保管和使用情况;对于技术类无形资产,特别是成本全部或大部分已摊销的专利或专有技术,需要逐项核对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法律状况、购买或开发情况、应用情况等;对于企业自行研发的专有技术,评估专业人员一般需要调查该专有技术的研发过程、价值存在依据(如鉴定情况)、保护(保密)情况、市场同类技术状况等。

3.权属资料瑕疵的披露

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调查中,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上述相对细致的现场清查核实后,更容易发现单项资产项目可能存在的法律权属资料上的瑕疵事项。如某项大型抵债二手设备没有购置凭证;某项厂房由企业股东作为出资投入公司使用,房产的产权证书的名称尚未变更为新企业;某条生产线设定的抵押权用于为企业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某宗土地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划需要划出部分作为新建道路,补偿协议尚未签订,道路建设开工日期未定等。各单项资产项目存在的权属资料瑕疵,可能在未来该资产项目使用中发生或有事项,进而影响该资产项目的评估价值。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评估目的和报告的预期用途,判断这类瑕疵事项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酌情对权属资料瑕疵事项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评估结果是否考虑了瑕疵事项的影响。

4.重要性原则

鉴于应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时,需要对价值量较大的资产项目进行逐项现场清查核实,对于大型企业,固定资产的条目可能有数万条或数十万条,如果逐条勘查,现场工作量将是巨大的,按此方式测算、收取评估服务费用也难以为委托人接受。评估专业人员应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考虑,适当简化清查核实程序:

(1)被评估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基础。被评估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细致,定期盘点核查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维修、保养日志清晰,则可以从企业管理工作记录中发现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选择重要的资产条目进行现场清查核实;反之,被评估企业资产管理粗糙,账面资产价值未按实务条目分类,资产使用人员更换频繁,使用记录简单,则可能需要评估专业人员对重要资产条目逐项现场清查核实,或根据情况要求企业、第三方或评估专业人员自行进行必要的技术监测。

(2)被评估企业制度执行和风险控制情况。被评估企业管理制度虽然健全,但执行是否到位也是影响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清查核实详细程度的因素。企业制度执行到位,对经营风险控制较好,将增强评估专业人员对于企业资产各项书面记录内容的信任程度。企业提供的各项资产信息的准确、详细程度,直接影响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抽样方法的可行程度。

(3)采用各种抽样勘查的可能性。即使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执行到位,但由于企业资产条目的类型、存放地点、使用环境的不同,评估专业人员也应当分析,是否有统计上合理有效的采样方式,对大量资产条目进行抽样勘查。一般来说,同质化强、使用环境一致、启用年限一样的资产条目,可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查。按价值量划档,对价值量大的资产条目逐项勘查、对价值量较小的资产条目随机抽查也是一种可行方案。按典型性(类型、地点、年限、使用)抽样也是资产按条目现场勘察常用的一种方式。

(4)可以利用的其他工作成果。其他工作成果主要是指对于资产条目的购买、使用、维修、保养、配件等有较详细记录的专业工作记录。如企业按有关规定近期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成果、上级部门进行的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成果、船级社和航空器登记单位的资产登记维护记录、专业服务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资产状况的尽职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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