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上市公司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市场法评估的一种具体操作方法。此外,上市公司比较法涉及的可比公司通常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评估结果须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上市公司比较法采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计算股权市值,因此该市值代表的是流动性、少数股权的价值,故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非上市单位进行评估时,需要调整缺乏流动性因素的影响。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

(一)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市场法评估的一种具体操作方法。该方法的核心就是选择上市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对象”,通过将标的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上市公司比较法的关键和难点是选取可比上市公司及选择恰当的价值比率。此外,上市公司比较法涉及的可比公司通常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评估结果须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1.可比公司的选择

对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具有严格可比性的情况较为少见,因此评估专业人员需要分析比较各方面的差异,了解被评估企业自身的业务特性、市场情况、经营绩效以及其所在行业、行业同类型公司的特点,以确定合适的可比公司。

在可比公司选择的数量方面,一般认为,若是采用主观调整法修正价值比率,则选择可比公司的“质量”重于“数量”,当确定好可比标准后,若可供选择的可比公司较多,则可以进一步增加对比标准,选择更可比的可比对象;但若是采用回归法进行调整,且能将影响企业价值或价值比率的因素尽可能纳入考虑,则应当保证可比公司的数量,满足回归样本数量的充足性及覆盖范围的全面性。

2.价值比率的选择和调整

价值比率的确定是市场法应用的关键,因此,对于上市公司比较法来说,价值比率的选择尤为重要。评估专业人员在选择和应用价值比率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价值比率的选择。价值比率种类众多,对于价值的最佳估计常常是通过运用最合适的价值比率得出的。一般选择价值比率的方法包括基本因素方法、统计方法及常规方法等。

(2)口径的一致性。在选择价值比率时应当考虑其内涵的一致性,即价值比率的分子、分母应匹配,当分子是权益类时,分母的指标也应当与其对应。

另外,计算价值比率采用的数据口径应保持一致性。可比公司之间可能会存在会计核算方式(如折旧方法)、计量方法(如公允价值计量)、税率、非经常性损益和非经营性资产等方面的差异,在计算价值比率时应当剔除差异因素的影响。

(3)应用价值比率时应进行调整。每个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成长性和风险性等方面都会存在差异,因此需要采用多种方法对价值比率进行分析调整,常用的方法包括主观调整、矩阵法及回归法等。

3.缺乏流动性因素的影响(www.xing528.com)

在上市公司比较法中,可比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交易,而被评估企业若为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样的交易平台,因此两者的股权在流动性上就会产生一定差异。上市公司比较法采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计算股权市值,因此该市值代表的是流动性、少数股权的价值,故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非上市单位进行评估时,需要调整缺乏流动性因素的影响。国际上对缺乏流动性折扣的研究主要有限售交易价格法、IPO前交易价格法、新股发行定价法及期权定价法等;国内对于缺乏流动性折扣的研究主要有法人股交易价格法、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法、新股发行定价法及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法等。

(二)交易案例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市场法评估的另一种具体操作方法。该方法的核心就是选择交易案例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对象”,通过将标的企业与交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

运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

1.交易情况差异调整

交易案例比较法采用的可比公司一般为非上市公司,在流动性方面比较接近,一般不进行调整,对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调整主要是对交易条件差异和时间差异等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并进行适当的调整。

交易条件差异调整主要包括交易条款调整和交易方式调整。对比交易案例中的成交价格往往与交易附带条款有关,这些条款对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进行交易条款调整。同时案例的交易方式可能会涉及公开或非公开市场交易,一般认为公开交易方式更可能产生公平交易价格,但也可能会是对于特定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此时便需要调整协同效应可能带来的影响;对于非公开的协议交易方式,则更可能会存在某些其他因素影响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因此需要对交易方式进行调整。

另外,交易时间可能与基准日相距时间较长,需要进行时间因素调整。时间因素调整可以参考市场相关价格指数。

2.案例获取渠道

交易案例信息的获取难度相对较大,目前国际上信息获取的渠道主要有汤森路透、彭博等服务商。另外,国内的各产权交易所也是信息获取的途径之一。近年来,产权交易所内交易数量大幅提升,信息披露也逐渐规范。但最核心的问题是披露的财务、经营信息不够全面,因此产权交易所信息对市场法评估应用发挥的作用有限。相比之下,上市公司的收购案例对收购对象情况的披露较为全面,评估专业人员可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获取收购案例的财务、经营及行业数据,同时也可获取交易背景、协议安排等其他相关资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