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评估的步骤
企业中的材料,按其存放地点可分为库存材料和在用材料。在用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已形成产成品或半成品,已不再作为单独的材料存在,故材料评估是对库存材料评估。
库存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外购半成品等。由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某种程度上与材料类似,故应采用与材料类似的评估方法。
库存材料具有品种多,金额大,而且性质、计量单位、购进时间、自然损耗各不相同等特点。因此,评估时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进行实物盘点,使其账实相符。在进行材料的价值评估前,首先应进行材料清查,做到账实相符。与此同时,还应查明材料有无霉烂、变质、呆滞、毁损等情况。
(2)根据不同评估目的和待估资产的特点,选择相应的评估方法。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更多的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因为材料等流动资产,其功效高低取决于其自身,而且是生产过程中的“消费性”资产,所以,即使在发生投资行为的情况下,仍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就这两种方法而言,如果在某种材料存在活跃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的情况下,成本法和市场法二者可以替代使用。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应分析使用。
(3)运用存货管理的ABC分析法,突出重点。由于企业的材料品种、规格复多,而且单位价值不等,在实际进行资产评估时,可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对材料按照ABC分析法进行排队,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着重对重点材料进行评估。
(二)材料评估的方法
对材料进行评估时,可以根据材料购进情况的不同选择相适应的方法。
1.近期购进的材料
近期购进的材料库存时间较短,在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其账面值与现行市价基本接近。评估时,可采用成本法,也可以采用市场法。
[例7-1] 企业中甲材料系一个月前从外地购进,材料明细账的记载为:数量4000千克,每千克400元,运杂费为800元。根据材料消耗的原始记录和清查盘点,评估时库存尚有1500千克。根据上述资料,可以确定该材料的评估值如下:
评估时对于购进时发生运杂费的处理,如果是从外地购进的原材料,因运杂费数额较大,评估时应将由被评估材料分担的运杂费计入评估值;如果是从本地购进,运杂费数额较小,评估时则可以不考虑运杂费。
2.购进批次间隔时间长、价格变化较大的材料
对这类材料评估时,可以采用最接近市场价格的那批材料的价格或直接以市场价格作为评估的计价标准。
[例7-2] 某企业要求对其库存的某种钢材进行评估。该种钢材是分两批购进的,第一批于去年10月购进,每吨3600元,共900吨;第二批于今年9月购进,每吨4000元,共300吨。今年10月1日评估时,经核实去年购进的该种钢材尚存400吨,今年9月购进的尚未使用。要求评估该企业库存钢材的价值。(www.xing528.com)
需评估的该种钢材的数量是700吨,价格可采用4000元计算。
本例的评估中,因评估基准日10月1日与本年9月购进时间较近,所以直接采用9月份购进材料的价格。如果近期内该材料价格变动很大,或者评估基准日与最近一次购进时间间隔期较长,其价格变动较大时,评估时应以统一的评估时点为基准日,利用物价指数对不同批次的原材料的账面价值加以调整。其计算公式为:
[例7-3] 某企业库存钢材评估时账面价值时660000元,共分三批购进,第一批购进30000元,当时的物价指数为100%;第二批购进150000元,当时的物价指数为120%;第三批购进480000元,当时的物价指数为200%。资产评估时的物价指数为180%。要求评估该企业库存钢材的价值。
第一批评估值=30000×180%/100%=54000(元)
第二批评估值=150000×180%/120%=225000(元)
第三批评估值=480000×180%/200%=432000(元)
库存钢材评估值合计=54000+225000+432000=71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材料的购进时间和购进价格的差异,会计上会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比如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相应的账面余额会有所差异,但这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异不应影响评估结果。资产评估的关键是核查库存材料的实际数量,并按最接近市场的价格计算确定评估值。
3.没有准确的现行市价的库存材料
企业库存的某些材料可能购进的时间早,市场已经脱销,目前无明确的市价可资参考或使用。对这类材料的评估,一般有以下三种途径:
(1)通过寻找替代品的价格变动资料来修正材料价格。
(2)在分析市场供需的基础上,确定该材料的供需变化,并以此来修正材料价格。
(3)通过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平均物价指数进行评估。
4.超储积压物资
超储积压物资是指从企业库存材料中清理出来进行处理的那部分资产。这部分资产由于长期积压,可能会因为自然力的作用和保管不善而造成使用价值下降。因此,评估此类资产,首先应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实和鉴定,然后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对于产权变动企业的资产,可以采用清算价格法;对于继续生产经营,仍有可能使用的资产,可以在原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用的部分,在分析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贬值额后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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