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著作权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是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著作权资产的财产权利形式包括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在进行著作权资产评估时,可按下述步骤进行:
(一)明确评估目的
著作权资产评估目的包括转让、投资、质押、诉讼、财务报告等。这里主要阐述著作权资产的转让。
从著作权转让方式来说,可以分为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使用。著作权转让是指转让方放弃著作权,转归受让方所有,实际上是著作权所有权出售;著作权许可使用则是拥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在不放弃著作权所有权的前提下,特许他人按照许可合同规定的条款使用其著作权。许可使用形式包括法定许可和授权许可。授权许可形式包括专有许可、非专有许可和其他形式许可等。著作权转让方式不同,评估价值也不一样。一般来说,著作权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高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
(二)搜集有关资料
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必要的现场调查、市场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等。
调查过程收集的相关信息、资料通常包括:(1)作品作者和著作权权利人的基本情况;(2)作品基本情况,包括作品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时间、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使用情况;(3)作品的类别,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4)作品的创作形式,包括原创或者各种形式的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5)作品的题材类型、体裁特征等情况;(6)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情况及其登记情况;(7)各种权利限制情况,包括相关财产权利在时间、地域方面的限制以及质押、诉讼等方面的限制;(8)与作品相关的其他无形资产权利的情况;(9)作品的创作成本、费用支出;(10)著作权资产以往的评估和交易情况,包括转让、许可使用以及其他形式的交易情况;(11)著作权权利维护情况;(12)宏观经济发展和相关行业政策与作品市场发展状况;(13)作品的使用范围、市场需求、同类产品的竞争状况;(14)作品使用、收益的可能性和方式;(15)同类作品近期的市场交易及成交价格情况。
(三)确定评估方法,搜集确定有关指标
确定著作权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www.xing528.com)
采用收益法进行著作权资产评估时,应当根据著作权资产对应作品的运营模式估计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并关注相关经营情况。著作权资产的预期收益通常通过分析计算增量收益、节省许可费和超额收益等途径实现。
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该作品演绎出新作品并产生衍生收益的可能性。当具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作品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会演绎出新作品并产生衍生收益时,应当谨慎、恰当地考虑这种衍生收益对著作权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原创作品的演绎作品尚未形成时,应当了解其衍生收益的产生在评估基准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可以按或有资产评估衍生收益对应的著作权资产价值。
采用收益法进行著作权资产评估时,应当确定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剩余经济寿命可以通过综合考虑法律保护期限、相关合同约定期限、作品类别、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时间以及作品的权利状况等因素确定。
采用收益法进行著作权资产评估时应当合理确定折现率。折现率可以通过分析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投资回报率,以及著作权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经营、市场、生命周期等因素确定。著作权资产折现率可以采用无风险报酬率加风险报酬率的方式确定。著作权资产折现率口径应当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
采用市场法进行著作权资产评估时应当:(1)考虑该著作权资产或者类似著作权资产是否存在活跃的市场,恰当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2)收集类似著作权资产交易案例的市场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及交易条件等交易信息;(3)选择具有比较基础的可比著作权资产交易案例;(4)收集评估对象近期的交易信息;(5)对可比交易案例和评估对象近期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采用成本法进行著作权资产评估时,应当合理确定作品的重置成本。作品重置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等。
采用成本法进行著作权资产评估时,应当采用适当方法合理确定评估对象的贬值。
(四)编制著作权资产评估报告
编制著作权资产评估报告应当反映著作权资产的特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1)作者和著作权权利人的基本情况;(2)评估对象的具体组成情况,包括作品基本情况、作品的类别、作品的创作形式、涉及的演绎作品等情况;(3)评估对象包含的财产权利限制条件;(4)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况;(5)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情况;(6)作品含有其他无形资产的情况;(7)作品产生收益的方式;(8)著作权剩余法定保护期限以及剩余经济寿命;(9)对著作权资产价值影响因素的分析过程;(10)著作权资产许可、转让、诉讼以及质押等情况;(11)其他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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