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般意义上讲,成本法的运用涉及四个基本因素,即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实体性贬值、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贬值。
(一)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是指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建一项全新资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具体来说,重置成本又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两种。
1.复原重置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是指采用与评估对象相同的材料、建筑或制造标准、设计、规格及技术等,以现时价格水平重新购建与评估对象相同的全新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2.更新重置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是指采用新型材料、先进建筑或制造标准、新型设计、规格和技术等,以现行价格水平购建与评估对象具有同等功能的全新资产所需的费用。
选择重置成本时,在同时可获得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的情况下,应选择更新重置成本。在无更新重置成本时可采用复原重置成本。一般来说,复原重置成本大于更新重置成本,但由此引致的功能性损耗也大。之所以要选择更新重置成本,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新工艺、新设计被社会所普遍接受;另一方面,新型设计、工艺制造的资产无论从其使用性能,还是成本耗用方面都会优于旧的资产。(www.xing528.com)
更新重置成本和复原重置成本的相同方面在于采用的都是资产的现时价格,不同的在于技术、设计、标准方面的差异。对于某些资产,其设计、耗费、格式几十年不变,更新重置成本与复原重置成本是一样的。应该注意的是,无论是更新重置成本还是复原重置成本,资产本身的功能都不变。
(二)实体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是指资产由于使用及自然力的作用导致的资产的物理性能的损耗或下降而引起的资产的价值损失。
(三)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资产功能相对落后而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它包括由于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的采用,而使原有资产的建造成本超过现行建造成本的超支额,以及原有资产超过体现技术进步的同类资产的运营成本的超支额。
(四)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引起资产闲置、收益下降等而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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