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专业服务已涵盖经济建设众多领域、多种经济行为、各种资产类型,体现出广泛性和综合性特点。从经济行为类型来看,资产评估为企业改制和上市,合资、合作经营,股权转让,资产买卖和置换,债转股,担保融资,破产清算,保险赔偿,损失补偿,税收,司法诉讼,会计计量等众多经济行为提供了广泛的评估专业服务。从评估对象的资产类型来看,包括企业整体资产、债权类资产、存货、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珠宝首饰、森林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以及各种经济权益。
从经济行为的角度,资产评估在我国主要的服务领域包括:
(一)国有资产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是从服务于国有企业与外资合作起步的。迄今,涉及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业务仍然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主要服务领域之一。
在国有企业放权让利改革、引进外资、清产核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进入国内国际资本市场、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境内外投资并购等改革进程中,资产评估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本战略重组,提供专业的资产价值估算和经济行为定价依据。
通过资产评估确定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有助于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最重要的基础资料。依托资产评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为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有利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评估已成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重要专业手段之一,也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程序。国有资产评估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主要的法定资产评估业务之一。
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主要是审核相关经济行为定价依据的合规、合理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了对报送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资产评估项目的审核要求。
(二)资本市场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对资本市场的服务始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目前资本市场依然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重要的服务领域之一。
我国资本市场已发展成为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多层次、多板块市场体系。资产评估参与资本市场业务项目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功能和作用日益增强。资产评估为推动企业的股票发行及上市、服务并购重组、引导投资行为、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资本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资产评估师已经与独立财务顾问、注册会计师、律师一起成为服务于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主要专业力量。
资产评估对资本市场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1)为拟上市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注册资本核定进行出资资产评估;
(2)为新股发行定价了解拟上市公司价值进行企业价值评估;
(3)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取得或处置等产权变动提供相关定价参考服务;
(4)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合并对价分摊、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测试等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5)为资产证券化、发行公司债等业务提供基础资产、担保资产的收益预测或价值评估。
在上述领域,资产评估通过向交易参与者提供评估服务,为上市公司、投资者、证券监管与交易管理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等提供了丰富、专业的资产价值信息。
对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用于股份制变更的资产评估报告属于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及招股说明书时,会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以及申请企业、中介机构对相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情况。
对于上市公司的公司并购、资产收购、资产置换、以资抵债等行为,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对资产评估报告的运用主要是审查或监管资产定价依据的合规、合理性。
(三)金融领域
金融领域也是我国资产评估的重要服务领域。资产评估行业的价值估算、分析等专业服务,促进了我国金融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对金融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有益支持。
资产评估在金融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2)为新股发行定价,对拟上市的国有金融企业进行企业价值评估;
(3)为银行债权转股权提供对被转股企业的企业价值和拟转股债权的评估;
(4)为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
财政部门和相关金融企业在国有金融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时,对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主要是审核相关经济行为定价依据的合规性、合理性。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包括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的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评估业务和价值分析业务。后者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无法履行必要资产评估程序的金融不良资产在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或者价值可实现程度进行分析、估算,并出具价值分析报告等咨询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环节,资产评估通过提供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业务,为不同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分割以及指导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定价、监督处置行为和衡量处置效果发挥了专业基础作用。
抵(质)押贷款中,对押品价值的评估是中外评估实践的重要领域和资产评估行业的传统业务。
对抵(质)押的评估需求,主要包括三种情形:(1)贷款发放前设定抵(质)押权的评估,作为确定发放贷款的参考依据;(2)实现抵(质)押权的评估,作为将押品折价或变现时的定价参考;(3)贷款存续期对押品价值动态管理所要求的评估,以便根据押品的价值变化对贷款风险防范提出建议。(www.xing528.com)
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为提高抵(质)押担保质量、保障银行债权安全、及时量化和化解风险提供了有效的专业支持。
(四)司法领域
资产评估可以为涉案标的提供价值鉴定服务,评估结论是司法立案、审判、执行的重要依据。
资产评估提供的司法鉴定服务,主要包括:
(1)司法审判中揭示与诉讼标的相关的财产(权益)价值及侵权(损害)损失数额等。这类业务主要包括刑事案件定罪量刑中对相关损失的估算和民事诉讼中对诉讼标的财产(资产)价值、侵权损害损失额的评估,为司法审判提供参考依据。
(2)民事判决执行中帮助确定拟拍卖、变卖执行标的物的处置价值。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资产评估的结果可以作为民事执行的参考依据。
资产评估提供专业支持,有助于提高司法审判的权威性,提升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非货币资产出资
以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公司或对公司增资扩股,是投资企业中较为常见的形式,对出资资产进行评估是资产评估较为常见的业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可以用于出资的资产,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股权、债权可分别用于出资或转为公司股权。
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用于揭示出资财产的公允价值,可以保障企业的股东、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2014年3月《公司法》修订前,办理公司设立或增资登记的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公司法》修订后实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在办理与出资相关的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成为被出资企业留存的备查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时,资产评估报告能够帮助其判定企业申报出资额的合理性。对仍有实收资本要求的企业,公司登记时还需要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对其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作价(折股)依据进行审核。
资产评估揭示的出资财产价值,有助于核查企业资本的真实情况和公示信息的诚信水平,显化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债务责任的物质基础。
(六)税收领域
我国在核定税基、确定计税价格、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税收领域都对资产评估产生了需求。资产评估的独立、专业地位可以为税收的征管提供公允的价值尺度。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部门,要求提供或备查资产评估报告的情形主要有:
1.确定非货币资产投资的计税价值
按照税法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出资,应当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的,税收征管部门要求“企业应将股权投资合同或协议、对外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明细)公允价值评估确认报告、非货币性资产(明细)计税基础的情况说明、被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的工商部门证明材料等资料留存备查”。这实际是要求企业取得用于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税收征管部门使用评估报告的目的是审核、确定计税资产申报价值的公允性。
2.确定非货币资产持有或流转环节所涉税种的税基
根据持有或流转的情形,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持有或流转,可能会涉及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对纳税申报不合理、未制定计税价格标准且价值不易按照通常方法确定的非货币性资产,税收征管部门会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税收征管部门使用评估报告的目的是根据涉税情形,确定相关非货币性资产的应税流转额或所得额、财产价值或增值额。
与税务领域相关的业务还有抵税财物处置环节的资产评估。如对抵税财物的拍卖,按照规定,除有市场价或可依照通常方法确定价格之外的拍卖对象应当委托评估,评估的目的是帮助确定相关财物的拍卖保留价。
资产评估可以为税收征管部门依法治税、提高税基核定权威性和税收征管效率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七)会计计量领域
公允价值计量方式被引入会计系统,为越来越多国家的会计准则所采用,引发了对利用评估技术解决公允价值计量的需求。引进独立、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对复杂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或复核服务,控制公允价值计量风险,也成为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部分准则中直接或间接采用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或计量方法。2007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2014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有力推动了我国会计计量领域资产评估实践的发展。企业合并对价分摊、资产减值测试、投资性房地产和金融工具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等资产评估业务,形成了我国资产评估服务于会计计量的主要业务内容。
在服务会计计量领域,资产评估作为独立的专业力量评估公允价值,企业在会计核算中运用公允价值,审计机构对公允价值的形成和使用进行审核,有利于厘清相关主体的专业边界。资产评估的专业属性能够提高计量价值判断的权威性、独立性,增强计量结果的公正性。在市场条件存在局限时,资产评估还可以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合理发现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会计计量和独立审计提供有效的专业支持。
资产评估为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提供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的确认依据,有利于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和适用性。
(八)资本跨境合作
资本跨境合作包括引进外资和境外投资。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境外资本通过合资合作、直接投资或企业并购等方式进入我国,我国资本也通过投资并购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
资产评估借助专业手段,通过提供尽职调查、价值评估、评估复核等服务,为确定非货币资本、并购标的价值和实施并购价格分摊等提供依据,有力地促进了国内外资本的跨境合作。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等开放型经济战略的实施,提高了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同时,引进外资或对外投资方的主管单位及国家外商投资主管部门还可以通过资产评估了解跨境合作定价的合规性、合理性,对外商投资涉及的国家经济安全事项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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