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要求
1.了解劳动争议的概念、分类及其产生的原因,劳动争议调解的特点,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2.掌握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劳动争议协商与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
▲考点31:劳动争议概述 重要程度:核心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纠纷。
1)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
2)劳动争议的内容是特定的。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3)劳动争议有特定的表现形式。
▲考点32: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重要程度:一般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即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都要遵循。但是在不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每道程序都有反映该程序特点的具体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考点3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 重要程度:核心
1.调解的特点
1)群众性。调解活动强调群众的直接参与。
2)自治性。调解是企业内的劳动者对本单位运行的劳动关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化解矛盾的有效形式。
3)非强制性。调解程序完全体现自愿的特点:申请调解自愿,即不能强制;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愿以及舆论的约束。
2.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时的调解的区别
1)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不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独立的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的调解不具有程序性。
2)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
3)调解案件的范围不同。
4)调解的效力不同。
3.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
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调解登记、调解记录、督促履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企业应支持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www.xing528.com)
2)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3)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4)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5)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6)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7)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4.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比较,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强调了自愿原则。
▲考点34: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重要程度:一般
1)根据我国劳动立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则可申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
▲考点35: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 重要程度:核心
1)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3)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
4)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5)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考点36: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表9-8) 重要程度:核心
表9-8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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