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为:①房屋和建筑物;②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③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④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为:①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③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④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例6-11】鑫发酒店2008年成立,经营场地采用了租赁的方式,此外该企业还租赁了餐具、餐桌,以及烹饪的全套电器设备等,每年支付租金10万元。除餐具不是固定资产直接按费用列支外,该企业将场地费、餐桌以及电气设备等全部按固定资产入账,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其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并按月提取折旧,折旧额记入管理费用,年底酒店没有进行任何纳税调整。
分析:
该企业明显错误理解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租赁的资产中只有融资租赁的资产必须计提折旧,而经营租赁的资产不用计提折旧。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为:
①房屋和建筑物;
②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③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④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www.xing528.com)
(2)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为: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④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因此,企业不应再提取折旧费用,上述已提取的折旧费用应全部转回,同时补缴漏缴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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