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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该酒店应该就两个年度提取的8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补缴相应的所得税。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例4-16】鑫发酒店2007年由于部分库存商品陈旧过时,年末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50万元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当年酒店申报纳税所得额没有进行任何调整,2008年为少缴企业所得税,且企业提取了3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样没有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分析:

该案例中,该小型酒店餐饮企业的做法存在严重问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都对存货适用历史成本原则作了进一步修订,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本的差额,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www.xing528.com)

该酒店2007年开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和账务处理都没有问题,但是没有进行纳税调整,而2008年则完全是为了少缴所得税人为多提了3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样没有进行纳税调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准备、风险准备或工资准备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该酒店应该就两个年度提取的8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补缴相应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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