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16】甲企业本与鑫发酒店无任何业务往来,甲企业从未收到过乙企业的任何资金,但甲企业的负责人与乙企业的财务主管有亲戚关系,于是,甲企业就以收取一定使用费为条件,在审计人员的函证中证明该企业收到了乙企业的预付款,给审计人员的工作制造了很大的障碍,使甲、乙两企业的会计核算失去了真实性。
分析:
按规定,企业的预付款业务必须以有效合法的供应合同为基础,而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的预付款业务根本无对应的合同,而是利用预付款这一中转站往来搭桥,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将所得回扣或佣金据为己有;或利用该项业务转移资金,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或私分。查找此类问题的关键点在于除了函证之外,还要对资金的去向作必要的追踪,这样才能找出隐藏在背后的秘密。
工作小窍门:审计应收款项的方法
1.应收账款入账金额是否准确。注意是否有按净价法入账的情况,应复核有关销售发票,看其与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账户记录是否一致。
2.“应收账款”有无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混用的现象。可按新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逐项核对。(www.xing528.com)
3.企业是否以应收账款虚增收入以调节利润。此种情况主要是企业将未提供的服务和未实现销售的产品做虚假销售,将这部分“收入”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挂账。审计时,应重点审查分析原始凭证及科目对应关系。
4.利用“应收账款”科目转移资金。有些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将本企业资金或产成品(商品)以“销售”或“劳务”、“外借”等名义转移到外地某关系单位,然后通过该关系单位的配合将这部分资金、物资挪作他用或者私分。审计时,可发函询证,或检查销货发票、出库单等原始凭证。
5.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人为调节利润。按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年终可以按应收款余额的3‰~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并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就采取虚增、虚减应收账款余额或扩大、缩小计提比例等手法来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审计时,应注意对比计提比例的变化情况,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情况。
6.坏账损失的确认及其账务处理不符合准则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坏账损失的确认难度较大,情况比较复杂,这就给一些企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带来可乘之机。审计时,应重点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查询债务单位是否有偿还能力,回收措施是否得力,核销坏账的证据是否充分等。
7.将已收到的应收账款不入账或推迟入账。有的应收账款催收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将收取的货款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利用收款和入账的“时间差”将款项存入银行,以达到挪作他用,甚至据为己有的目的。审计时,要经常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或派人核对,查明本单位应收账款是否与对方实际欠款金额相吻合。如果不一致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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