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惯的概念最早由James提出,认为习惯对管理人们日常生活非常重要,他指出“如果人们的日常生活如抽雪茄、喝酒、睡觉、工作都不受习惯驱动而要主观思考,那人们的生活也太悲惨了”。习惯不仅是特定情境下的自动行为,同时也可以作为行为意愿的前件,增加已存在行为持续的意愿。Quellette&Wood[50]指出重复性行为主要由习惯决定,过去的行为对未来行为有直接影响。在信息系统领域,Limayem[51]指出习惯反映了人们为了学习而自动执行使用IS的程度。
习惯的概念最早由James(1890)提出,认为习惯对管理人们日常生活非常重要,他指出“如果人们的日常生活如抽雪茄、喝酒、睡觉、工作都不受习惯驱动而要主观思考,那人们的生活也太悲惨了”。多年来,习惯被广泛应用于各个学科领域如社会心理学、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等。有些学者认为习惯是对某种刺激的学习反应,如Verplanken等(1997)[45]将习惯定义为对特定情境自动响应的习得行为序列,可以在获得某些目标或结束状态中起作用,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引导日常行为的形成,通过令人满意的重复而将某个行为制定为其日常行为。还有些学者认为在一定的情境下,习惯有时仅仅是通过想象的交互或响应或基于单个经验而快速形成的[46]。Fiske和Taylor(1991)[47],Orbell et al(2001)[48]在此基础上强调习惯的发展需要一定量的重复或练习,这种重复或练习需要在稳定的情境下发生。一旦习惯形成,行为就会自动执行,也就是说,行为的表现并不需要意识的关注,仅仅需要很少的精神努力,当习惯驱动行为时,个体无须思考,无须付出较大的努力去认知。对个体来说,习惯驱动的行为既轻松又高效[49]。习惯不仅是特定情境下的自动行为,同时也可以作为行为意愿的前件,增加已存在行为持续的意愿。Quellette&Wood(1998)[50]指出重复性行为主要由习惯决定,过去的行为对未来行为有直接影响。在信息系统领域,Limayem(2007)[51]指出习惯反映了人们为了学习而自动执行使用IS的程度。(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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