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全力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这给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机遇。结合上述分析,本人认为,推进金塔历史文物的保护利用和传承,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强化与突破: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物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金塔县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物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物保护工作。要建立文物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2.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文物保护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同时,建议金塔县政府建立金塔县华夏文明传承保护专项基金,或按上级要求每年从城乡建设费中列出适当比例,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以满足文物保护利用发展的需求,使濒临损毁或灭失的文物得到及时抢救、维护和有效的传承、保护。努力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政府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物经费投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物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建议充实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切实解决好工作人员的编制、待遇问题,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步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专业研究人才队伍,加强文物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建议成立金塔县历史文物资源研究中心,进一步丰富发展历史文化,赋予文化新的内涵,做深、做透文化的文章。与省内外科研院所挂钩,借用高等院校的人才和科研优势为金塔县服务。积极发挥离退休的文博工作老专家以及更多的老干部、老教师、热心文物保护工作人士的特长和作用,参与金塔县历史文物挖掘和研究工作。
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物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坚决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城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规章以及政策性规定。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此相配套的地方性规章。要严格依照保护文物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做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县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物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物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物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营造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常规性宣传普及的同时,以“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媒体宣传、广场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全面介绍金塔丰富的历史文物,向公众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避免“无知犯法”“法人犯法”,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依法保护与群众自发保护相结合的保护网络。文物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物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物内容和文物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本地历史文物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物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现场视察、参观有关文物的保护与修缮情况,努力扩大文物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编辑出版文物保护的书籍、乡土教材,创作有关文物保护的文艺节目,将文物保护和传承的宣传延伸到乡(镇)、村(组),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社会环境。建议建立一套以文物为平台的宣传推进机制,结合对重点文物的考古研究,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总结宣传其精华。以重点文物为依托,以文化内涵为题材,组织“名作家、名记者、名摄影家金塔采风”活动,创作一批以文化传承为载体的电视专题片、摄影、美文等文艺作品;适时组织学术研讨会,推动居延文化、丝路文化、长城文化、边塞文化等专题文化的深入研究,大力弘扬金塔地域文化。
对金塔县历史文物点,应坚持“价值优先,分类保护,突出重点,合理利用”的原则,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和方案,积极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塔居延“三城一关”遗址和长城遗址,应加快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18年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及公布工作。同时,适时启动《金塔县文物保护单位总体保护规划》。对保存较好的重点长城段及烽燧编制保护方案,争取经费实施加固维修工程。对缸缸洼遗址、火石梁遗址、西三角城遗址、二道梁遗址、汉代会水县城遗址、转嘴子南窑址群、威虏城遗址、白山堂古铜矿遗址、大坡梁墓群、塔院寺金塔、鸳鸯池水库等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文化价值和保存现状,逐步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文化价值较高的濒危性遗产点,优先编制保护方案,积极争取实施抢救性保护维修。对茨湾营城址、南破城城址、一个地窝遗址等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树碑立界工作,并配套之围栏保护,防止人为破坏。
充分利用金塔县文物资源的独特优势,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提升文物资源在旅游中的品牌效应。(www.xing528.com)
1.申报建设居延遗址考古遗址公园。金塔居延遗址是河西汉塞中保存最为完整、保存状况最好的段落之一,雄伟苍凉的城障烽燧,广袤无边的戈壁荒原,生机盎然的绿洲生态,加上王维笔下著名的长河落日,构成了金塔居延遗址独有的“居延汉塞”景观特质,这是其他河西汉塞所不具备的,也是任何仿古建筑所无法达到的景观水平。居延遗址也是境内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典型文化遗址代表,应以其为重点尽快组织编制科学合理、富有预见性、超前性的居延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和部分汉、明长城重点段的保护方案。研究成立“居延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积极申报建设“金塔居延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7]充分利用原有的自然环境和条件,精心开发具有遗址生态环境特色的景观,展示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体现遗址的原真性和古朴美,有效发挥文物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展示时既要系统展示,又要突出重点。在全面展示由塞防系统、邮驿系统、军需屯田系统以及水源保障系统构成的金塔居延遗址遗产体系的同时,结合遗址保存现状,对东大湾城、西大湾城、地湾城、肩水金关等遗址点进行重点展示。规划建设“居延汉简博物馆”,最大限度地传承、彰显境内长城文化和简牍文化的优势和特色。真实性是遗址的生命,其实同样也是旅游的生命,国内仿古景点的失败案例数不胜数,因此让旅游者感受真实的“居延汉塞”才是发展金塔居延遗址旅游的基本思路。可以将“河西汉塞,金塔居延”作为金塔居延遗址旅游形象的推广语。加快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遗址的保护及开发利用水平。
2.加快考古研究步伐,展示古遗址的独特魅力。可计划重点对缸缸洼、火石梁等几处新石器遗址进行考古发掘,促进遗产价值的深入研究,扩大遗产价值的影响力。并以发掘史前遗址为契机,规划建造“缸缸洼四坝文化遗址展览馆”或打造“金塔四坝文化村”。[8]在适宜的旅游季节,尤其是可以利用一年一度、已渐成气候的“胡杨节”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出“金塔胡杨节——四坝文化遗址魅力人文游”系列活动,大大提升遗址的知名度,提升金塔的魅力,促进遗产地大庄子发展多元化休闲文化旅游乡镇。
3.深入挖掘开发航天文化。进一步优化以航天城为重点的文化旅游线路,尽可以让游客全方位领略金塔的自然与人文风光。加快航天文化产业创新区建设步伐,着力打造以“航天”元素为代表的文化产业集群,完成航天文化产业园“飞天圆梦”“沙雕古城”、城西生态湖建设项目和航天旅游服务中心、“神舟”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生态园、航天系列旅游纪念品开发、酒航路乡村旅游景观带建设、红柳洼光电旅游观光区建设、葡萄庄园建设等项目,打通酒航高速公路金塔段通道,形成集航天文化传媒、航天航空体验、航天纪念品开发销售、航天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系列文化产业,努力将其打造成国内知名文化旅游品牌。
4.创建金塔县“塔文化主题公园”。[9]金塔县境内的塔院寺金塔,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著名的肃州八景之一。作为金塔县名来历的历史佐证,金塔坐落于塔寺庙中,塔文化和佛教文化相依共存,是金塔难得的一处人文景观。天下金塔不一而足,而以金塔作县名、塔与县同名同字的则独一无二。故在金塔县着力打造和弘扬塔文化,有着不同寻常的现实意义和重大、深远的历史文化影响。如果以金塔寺现有基础设施为依托,在院区内外通过改造提升整体环境、科学规划布置各类名塔模型、精心布设塔文化专题展厅、设立金塔寺文物管理所等措施,全方位融入塔文化元素,建成一个塔文化主题公园,既能把塔文化品牌亮出来,又能极大地增强金塔寺景区的吸引力,进而促进金塔旅游业的发展,可谓一举多得。
5.建设金塔长城文化展览馆。利用金塔境内长城遗址分布广,建筑形式多样的特点,选取长城墙体、壕堑和城障、烽燧分布集中,保存较好,交通方便的部分点段,通过考古调查,深入挖掘研究其价值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金塔长城文化展示”工程,采取遗址原貌展示、相关文物展览和文化价值展现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展示伟大的长城文化,弘扬长城精神,让人们在领略古人伟大创造力的同时,感受长城文化的巨大魅力。
当前,文化旅游合作已成为时代潮流和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内蒙古额济纳旗与甘肃金塔县为近邻,居延遗址等极具影响力的文物分属两地,应该说,先天的地缘优势和共同的资源优势为两地的文化旅游合作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条件。鉴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的特殊性,两地应搁置边界争议,本着合作保护、资源共享、利益共赢的目的,共同保护和利用好文物,而不是让弥足珍贵的文物在对峙中日益残破乃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为此,建议提请省政府出面协调,逐步建立省、市(盟)、县(旗)居延遗址保护利用协调机制,以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更好地发挥资源整体性优势,增强竞争力,促进带动效应。在此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推进金塔、额济纳旗居延遗址保护利用合作的可行性方案或保护利用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科学的联动促销机制,共同打造精品文化旅游品牌。充分利用双方各种旅游节会和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工具和手段,全方位打造“居延文化旅游”品牌。引导和鼓励双方文化旅游企业和投资商参与居延遗址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相互支持重大相关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和经营,大力促进文化旅游企业间积极开展合作。
金塔多年来已收集了各类文物千余件,为开展陈列和展示打下了一定基础。为了妥善保护和充分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文物,宣传和研究金塔现代化建设的成就,要加快“两馆两中心”建设,将历史文物陈列、发展中的金塔陈列、非物质文物展示融为一体,使之成为展示金塔悠久而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的重要阵地,成为金塔宣传近现代奋斗史和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场所,成为展示金塔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进而提高金塔的文化形象。同时围绕“历史再现”工程,依托金塔独特的民风民俗和相关遗物,建设金塔民俗博物馆、金塔黑醋文化园,弘扬地方优秀历史文化,让人们留住乡愁。利用金塔以鸳鸯池水库为代表的丰富的水利文化,建设金塔鸳鸯池水利文化展览馆,充分展示金塔人民在恶劣条件下战天斗地,建设家园的金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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