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在造型艺术及风格上有些差异。清式家具的特点首先表现在用材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较明式宽大,相应的局部尺寸也随之加大。其次是装饰华丽,表现手法主要是镶嵌、雕刻及彩绘等,给人的感觉是稳重、精致、豪华、艳丽,和明式家具的朴素、大方、优美、舒适形成鲜明的对比。清式家具和明式家具相比,自然不如明式家具那样有很强的科学性,但仍有许多独到之处。它不像明式家具那样以朴素、大方、优美、舒适为标准,而是以厚重、繁华、富丽堂皇为标准,因而显得厚重有余、俊秀不足,给人沉闷笨重之感,也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但另一方面,由于清式家具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为达到设计目的,常利用各种手段,采用多种材料、多种形式,巧妙地装饰家具,效果也很不错,因此清式家具仍不失为我国家具艺术中的优秀作品。
清代,生产家具的主要产地有广州、苏州、北京,其中以广州最为著名。上述三地生产的家具被誉为清代家具的三大名作。
1.广式家具
明末清初时期,由于西方传教士的大量来华,传播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了中国经济、文化艺术的繁荣。广州由于它特定的地理位置,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门户。随着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各种手工艺行业如象牙雕刻、瓷器烧造、景泰蓝制作等也都随之恢复和发展起来。加之广东又是贵重木材的主要产地,南洋各国的优质木材也多由广州进口,制作家具的材料比较充裕。这些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赋予了广式家具独特的艺术风格。
广式家具的特点之一,是用料粗大充裕。广式家具的腿足、立柱等主要构件不论弯曲度有多大,一般不使用拼接方法,而习惯用一木挖成。其他部位也大体如此。所以,广式家具大都比较粗壮。广式家具为讲究木性一致,大多用一种木料做成。通常所见的广式家具,或紫檀木,或红木,皆为清一色的同一木质,绝不掺杂别种木材。而且广式家具不加漆饰,使木质完全裸露,让人一看便有实实在在、一目了然之感。
广式家具的特点之二,是装饰花纹雕刻深浚、刀法圆熟、磨工精细。它的雕刻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受西方建筑雕刻影响,雕刻花纹隆起较高,个别部位近乎圆雕。加上磨工精细,使纹表面莹滑如玉,丝毫不露刀凿的痕迹。
广式家具的装饰题材和纹饰,受西方文化艺术的影响较大。明末清初之际,西方的建筑、雕刻、绘画等技术逐渐为中国所应用,自清代雍正至乾隆、嘉庆时期,模仿西式建筑的风气大盛。除广州外,其他地区也有这种现象。如在北京西苑一带兴建的圆明园,其中就有不少建筑从形式到室内的装修,无一不是西洋风格。为装修这些殿堂,清廷除每年从广州定做、采办大批家具外,还从广州挑选优秀工匠到皇宫,为皇家制作与这些建筑风格相协调的中西结合式家具。即以中国传统做法做成器物后,再用雕刻、镶嵌等工艺手法饰以西洋式花纹。这种西式花纹,通常是一种形似牡丹的花纹,也有将其称为西番莲的。这种花纹线条流畅、变化多样,可以根据不同器形而随意伸展枝条。它的特点是多以一朵或几朵花为中心,向四外伸展,且大都上下左右对称。如果装饰在圆形器物上,其枝叶多作循环式,各面纹饰衔接巧妙,很难分辨它们的首尾。
广式家具除装饰西式纹饰以外,也有相当数量的传统纹饰,如各种形式的海水云龙纹、海水江崖纹、云纹、凤纹、夔纹、蝠、磬、缠枝或折枝花卉,以及各种花边装饰等。有的广式家具中西两种纹饰兼而有之;也有些广式家具乍看都是中国传统花纹,但细看起来,或多或少总带有西式痕迹,为我们鉴定其是否为广式家具提供了依据。当然,我们不能凭这一点一滴的痕迹就下结论,还要从用材、做工、造型、纹饰等方面综合考虑。
2.苏式家具(www.xing528.com)
苏式家具,是指以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下游一带地区所生产的家具。苏式家具形成较早,举世闻名的明式家具即以苏式家具为主。它以造型优美、线条流畅、用料和结构合理、比例尺寸合度等特点,以及朴素、大方的格调博得了世人的赞赏。进入清代以后,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苏式家具业开始向烦琐和华而不实的方向转变。这里所讲的苏式家具,主要指清代而言。苏式家具为了节省材料,在制作桌子、椅子、凳子等家具时,还常在暗处掺杂其他柴杂木。这种情况,多表现在器物里面穿带的用料上。现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大批苏式家具,十之八九都有这种现象,而且明清两代的苏式家具都是如此。苏式家具都在里侧油漆,目的在于使穿插件避免受潮,保持木料不变形,同时也有遮丑的作用。
总之,苏式家具在用料方面和广式家具风格截然不同,苏式家具以俊秀著称,用料较广式家具要少得多。由于硬质木料来之不易,苏作工匠往往惜木如金。在制作每一件家具前,他们要对每一块木料进行反复观察、衡量,精打细算,尽可能把木质纹理整洁美观的部位用在表面上。不经过深思熟虑,他们绝不轻易动手。
苏式家具的镶嵌和雕刻主要表现在箱柜和屏联上。以普通箱柜为例,通常以硬木做成柜架,当中起槽镶一块松木或杉木板,然后按漆工工序做成素漆面,漆面阴干后,开始装饰。先在漆面上描出画稿,再按图案形式用刀挖槽,将事先按图做好的各种质地的嵌件镶进槽内,用胶粘牢,即为成品。苏式家具中的各种镶嵌也大多用小块材料堆嵌,整板大面积雕刻成器的不多,常见的镶嵌材料多为玉石、象牙、螺钿和各种颜色的彩石,也有相当数量的木雕。在各种木雕中,又以鸡翅木居多。苏州家具镶嵌手法的主要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材料,哪怕只有黄豆大小的玉石碎或螺钿沙硝,匠人都不会废弃。
苏州家具的装饰题材多采自历代名人画稿,以松、竹、梅花、山石、花鸟、山水风景,以及各种神话传说为主;其次是传统纹饰,如海水云龙、海水江崖、龙戏珠、龙凤呈祥等。折枝花卉也很普遍,大多借其谐音寓意一句吉祥语。局部装饰多以缠枝莲和缠枝牡丹为主,西洋花纹极为少见。一般情况下,是苏式的缠枝莲还是广式的西番莲,已成为区别苏式家具和广式家具的一个特征。
3.京作家具
京作家具一般以清宫造办处所做家具为主。造办处有单独的广木作,由广东征选优秀工匠充任,所制器物较多地体现着广式风格。但由于木材多由广州运来,一车木料,辗转数月才能运到北京,沿途人力、物力、花费开销自不必说。皇帝本人也深知这一点,因此,造办处在制作某一件器物都必须先画样呈览,经皇帝批准后,方可作成。在这些御批中经常记载着这样的事,皇帝看了后觉得某部分用料过大,及时批示将某部分收小。久而久之,形成京作家具较广式家具用料小的特点。在造办处普通木作中,多由江南广大地区选招工匠,做工趋向苏式。不同的是,他们在清宫造办处制作的家具较江南地区用料稍大,而且掺假的情况也不多。
从纹饰上看,京作家具较其他地区又独具风格。它从皇宫收藏的古代铜器和石刻艺术上吸取素材,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又发展得更加广泛了。明代多限于装饰翘头案的牙板和案足间的镶板,清代则在桌案、椅凳、箱柜上普遍应用;明代多雕刻夔龙、螭虎龙(北京匠师多称其为拐子或草龙),而清代则是夔龙、夔凤、拐子纹、螭纹、虬纹、蟠纹、饕餮纹、兽面纹、雷纹、蝉纹、勾卷纹等无所不有。根据家具的不同造型特点,而施以各种不同形态的纹饰,显示出各式古色古香、文静典雅的艺术形象。
总的说来,清式家具的形成继承了历代的工艺传统,并有所发展。清代匠师们使用各种手段、各种材料,想尽各种办法,都是为了达到他们预想的华丽、稳重的目的。因而,清代家具在装饰手法上多种材料的应用、多种工艺的结合,构成了自己的独有特色和风格。它和明式家具一起,以其不同时代、不同特点,代表着中华民族灿烂、悠久的艺术和文化传统,在国际市场上也占有重要位置。清代中后期,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统治阶级的腐败,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国内战乱频繁,人民流离失所,国民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民族手工业等各项传统文艺也随之衰落下去。清末皇宫也曾制作过一批家具,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到技艺高超的匠师了。这时期生产的家具大多制作粗糙、雕刻臃肿、造型呆板,毫无艺术性可言,没有研究和借鉴的价值。它们是帝国主义侵略造成的恶果,不能代表清式家具,更不能与清式家具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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