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经济利益流入表现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1.概念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纯办公性的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综合性资产及其他公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经济利益流入表现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
2.资产分类(www.xing528.com)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的资产控制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四个方面。
综上所述,本章主要从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四个方面来阐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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