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除了公益性事业单位保留其事业单位序列外,其他两类事业单位将逐渐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其中,行政性事业单位将逐渐归于行政机构,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或者撤销。公益性事业单位又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二类是指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按照构成,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层政府的各级机关,国家的派出机构;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即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政党组织,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接受国家预算拨款的人民团体;国家规定的其他单位或组织。
按照《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规定,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可以分为行政性事业单位、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除了公益性事业单位保留其事业单位序列外,其他两类事业单位将逐渐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其中,行政性事业单位将逐渐归于行政机构,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或者撤销。
公益性事业单位又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其中,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般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二是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三是宗旨、职能任务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不从事经营活动。(https://www.xing528.com)
公益二类是指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般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并允许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二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三是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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